为扎实推进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开展内容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督促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为创造“深圳质量”、建设“幸福深圳”提供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段衡金副局长任组长,局法规处、质安处、建管处、燃气处和物业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学习会议精神及市领书面动员讲话
5月31日,我市将召开 “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工作会议,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领导将做动员部署,并在《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及深圳卫视《深圳新闻》公开发表关于安全生产的署名文章,号召全市深入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市领导的动员指示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
1.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燃气企业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和燃气场站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和治理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
2.组织2011-2012年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企业要结合2011-2012年建筑施工、燃气安全事故案例,举办事故案例培训,分析讲解2011-2012年事故的原因及教训,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三)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至16日)
1.开展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活动。选取代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先进管理水平的1至2个样板工地,组织广大施工企业参观学习,推广安全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提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发生。
2.开展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将近期下发的安全管理法规、规范、通知及时传达给各施工、监理单位并进行讲解;行业协会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燃气企业的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专题讲座、观看电教片等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燃气企业要在人流密集的社区开展安全活动日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用户现场讲解燃气使用常识,提高用户燃气安全常识和安全用气意识。通过宣传把燃气安全防范知识带给社区,营造出“人人熟悉燃气常识、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
4.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开展一系列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康杯”竞赛、创建“广东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四)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燃气企业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识灾、辨灾、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共救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大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以及省、市相关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建筑从业人员“平安卡”培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宣传活动
1.在宣传栏、报刊、广告牌及网络等载体宣传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知识,增强市民自觉保护燃气管道的意识,共同维护管道安全,减少燃气管道人为破坏事故,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市民生活稳定。
2.开展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宣传教育,针对施工现场如何避免燃气管道破坏进行宣讲,提高现场施工人员应对燃气管道紧急情况的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思路,丰富内容。在总结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工作思路,创新活动形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活动,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
(三)注重宣传,以月促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各单位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增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区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燃气企业应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于6月21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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