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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04-04-14   来源: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局党组的部署,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生产安全、人民安康、社会安定,在总结以往“安全月”活动经验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的要求,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部署“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使2004年的活动动员面更广、声势更大、效果更持久。

  方案力求从三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着重加强现代传播媒体特别是电视、网络媒体的宣传和引领作用;二是安全月活动期间形成几个阶段性的热点;三是通过万里行活动对所到的地区的安全月活动进行有力的促进和宣传,使活动在各地都形成高潮,取得更为切实的效果。

  一、活动形式

  分为全国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1. 全国性活动包括安全生产月电视专题节目、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国百城百万人大型签名活动、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国责任保险发展论坛、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及公益广告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全国性活动的组织实施。

  2. 地区、行业(部门)性活动包括各省(市、区)活动、各行业企业活动、社区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报道等,由各地、各行业、企业自行安排,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指导意见和活动建议方案。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了《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对各地区、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进行综合指导和服务。

  二、全国性活动内容

  (一)视专题节目

  1. 形 式:拟在中央电视台做一期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主要由专题采访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国家局王显政局长,配以剪辑回放的形式构成,并在《新闻联播》节目中播发专题新闻予以配合。

  2. 内 容:主要是概述我国安全生产状况,阐述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部暑,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局工作情况,提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宗旨及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介绍,传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理念,发布有关信息,以此拉开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帷幕。

  3. 时 间:节目拟定于5月31日晚上或6月1日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1. 主 办:由中宣部、国家安监局、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共同主办

  2. 承 办:由宣教中心和北京市安监局承办

  地 点:北京王府井步行街

  4. 时 间:6月13日

  5. 方 式: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国务院《决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宣传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暑,就安全生产月主题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活动。

同时开展的其它活动:

1.组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大型签名活动

2.“安全生产万里行”出发仪式

3.参观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展板

4.发放各类安全宣传品

5.安全提示、祝福用语手机短信传递活动

在同一天,各地区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

(三)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和局党组的部暑,对今年“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力求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所创新,进一步打造“万里行”宣教品牌。

(四)全国百城百万人签名活动

1. 意 义:为深入宣传国务院《决定》和“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发动社会各界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传播安全理念,表达对平安的祝福、对生命的呵护和对生命的热爱。安全月期间在全国一百个城市同时组织开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国百城百万人签名活动。

2. 组织:安全月期间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起,在全国确定一百个城市,由这些城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组织群众签名,在第个城市的街道、社区、商场、企业、学校、厂矿、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合开展签名活动,各城市将签名后的条幅送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6月30日将在北京中华世纪坛或国家博物馆举行签名长卷的展示活动,并举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全国百城百万人签名活动结束仪式。

(五)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活动由《劳动保护》杂志社会和中国消防科普教育委员会承办。竞赛答题从5月1日开始,试题刊登在2004年第五期《劳动保护》杂志及中国消防网上,8月30日结束,11月9日,即安全生产“119消防日”颁奖。

(六)中国责任保险发展论坛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6月5日-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举办“中国责任保险发展论坛”。论坛请国务院、全国人大领导同志致辞,吴定富主席、王显政局长讲话;有关部委、省(市)领导及中外专家学者、大型企业代表出席
(七)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

  按照国家局安监管政法字【2004】29号“关于开展2004《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的要求,组织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广大从业人员,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相关内容,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组织收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作的十二集《安全生产法》电视宣教片《法佑平安》。以《法佑平安》中的案例和法律条文为核心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答卷活动。

(八)加强安全月活动宣传和组织安全月宣传品的开发、发行工作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媒介的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组织新闻单位和媒体,通过声像俱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新闻宣传,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传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影视、音像、图片、宣传画及书刊等宣传品制作、发行工作,推动安全文化的创新。

安全生产月期间,围绕实施《安全生产法》和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这条主线,以实施国务院《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拟:

  1、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放公益广告;

  2、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安全月”、“万里行”系列活动专题栏目;

  3、在各大报纸进行系列报道;

  4、充分发挥《中国安全生产报》、国家局网站及国家局主管报刊的宣传作用,开辟“安全月”、“万里行”宣教专栏、刊发公益广告;

  5、向各地推荐电视宣教片《法佑平安》、音像刊物《中国安全生产警示报道》等,在安全月期间组织学习、观看;

  6、重视公众互联网传播方式,加强在网络媒体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行业安全月的活动,按照中宣部、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参照《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推荐活动方案》,结合当地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活动。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