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总工会、团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央管理有关企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定于今年5—6月份在全国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通过检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为配合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经研究,决定将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调整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紧紧围绕这个主题,突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这个中心,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创造安全生产的法制环境。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