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团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总体部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要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8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市、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8日,全省各级各部门也要统一组织开展,省政府安委会、省直各有关部门和福州市政府安委会将在福州温泉公园联合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主要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等。
四、组织机构
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福建省委共同主办。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省性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1.安全生产月全省性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指导,主要包括宣传咨询日活动、海西安全发展行(三下乡)活动、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活动、网络媒体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研讨活动、安全生产百言献策活动、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活动、安全短信传递活动、安全走进亿万家系列活动、“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标兵评选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2.区域性活动包括各市、县(区)活动、各行业、各单位活动、社区活动、以及地方媒体的宣传活动等。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全国、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好。各级宣传新闻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创新形式和内容,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1.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突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着重安全发展理念、“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各地区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2.开展“海西安全发展行”(三下乡)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组委会将组织文艺小分队送安全文化到企业,组织记者采访团采访宣传百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典型,组织安全专家组到企业指导百日督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围绕隐患排查治理这条主线,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月活动。组织督查组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督办,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争摘牌销案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区也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所属地区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帮助排查治理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直接面向广大从业人员,宣传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基层基础建设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4.开展“安全走进亿万家”系列活动。主要包括: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在我心中”全国摄影、书法、漫画、宣传画大赛;②会同教育部门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校园主题教育活动;③组织广大企业职工收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拍摄的安全系列剧《平安是福》。
5.开展网络媒体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研讨活动。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与省委宣传部及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网络媒体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研讨会”。
6.开展“安全生产百言献策”活动。号召全省各行各业向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实施评比奖励,酌情编印成册。
7.开展“安全短信传递”活动。编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等手机短信,通过短信平台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宣传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8.开展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活动。6月中下旬,由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分两期举办乡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9.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标兵评选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级工会和团委要广泛动员职工群众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积极参与,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保安全”的局面。
10.请各设区市、省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将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0日、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表彰一批活动组织工作优秀地区和单位。
联系人:洪叶生、黄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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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