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湘安监综〔2009〕86号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团委,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及省属重点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6月14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主任由刘尧臣担任,副主任由李发美、杨建农、吕焕斌、刘德明、颜海林、彭伏桂、丁国强担任,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具体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彭伏桂同志兼任,负责具体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州、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中央在湘及省管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省性大型活动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努力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和安全生产集中采访报道活动,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湖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省性活动主要包括:
1、举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出发仪式。在长沙市举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出发仪式(以下简称“三湘行”)。
2、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4日,全省统一开展咨询日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长沙市及省直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与“三湘行”出发仪式同时进行,岳阳咨询日活动可与“三湘行”活动相协调。
3、组织“三湘行”专题活动。2009年全省“三湘行”活动从长沙市出发, 6月15日至18日在长沙、岳阳两市开展活动。主要内容是督促检查、采访报道煤矿、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隐患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及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所涉及地市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有关单位要组织协调好“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加强正面宣传。深度报道我省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等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4、组织参加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工会,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有关文艺团体和演出机构,开展安全文艺创作,深入基层单位和生产一线进行文艺演出,并向省推荐优秀文艺节目参加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
5、组织参加“安全伴我行”全国演讲比赛活动。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基层单位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并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相关活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
6、组织参加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
7、组织开展“安康怀”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8、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系列报道。组织省内主流媒体集中报道“安全生产月”期间的相关活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资源优势,大力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在“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中创造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二)区域性活动包括:
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和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亲自挂帅,围绕主题,认真谋划,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精心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好,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是要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地区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三是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为基层服务活动。各地区和各行业应结合实际,突出安全生产治理这条主线,以高危企业和乡镇、街道为重点对象,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防范事故为重点内容,深入到乡镇、企业、厂矿、社区等基层单位,帮助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推动基层单位和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是要深入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推广安全文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引导和规范基层安全文化活动,推动和帮助基层安全文化建设,为创建平安湖南、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区要抓住重点,精心准备,组织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展映、展演、展播和展示,将安全知识、安全文化图书等送到基层群众手中。
五是要积极协助、配合省组委会组织的全省性的活动。各市州安委会、省直有关单位,要将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5月26日、7月2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将进行总结表彰。
联系人:李志勇
联系电话:(0731)5692927, 5692924(兼传真)
地址:长沙市暮云工业园, 邮编:410118
省 委 宣 传 部
省 安 监 局
湖 南 煤 监 局
省 公 安 厅
省广播电视局
省 总 工 会
共 青 团 湖 南 省 委
二 〇 〇 九 年 五 月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