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9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面推动2009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天津实际,现就开展天津市第19次“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组织开展好天津市第19次“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确保实现我市无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减少和控制考核指标在全国的排名靠后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各集团总公司同时展开。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6月份的第三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集团总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总公司活动开展情况向组委会推荐天津市和全国“2009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名单。
五、活动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国性活动、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三部分。
1.全国性活动由主要包括: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全国演讲比赛;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全国“安康杯”竞赛。
2.全市性活动由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指导,主要包括:
(1)宣传咨询日活动
(2)全市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3)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答题活动
(4)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
(5)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
(6)“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7)创建“安全社区”活动
3.区域性活动包括各区县、各行业、各单位活动、社区活动。各区县、各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落实。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
各系统、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要求,抓好本系统、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发动区域内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使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项活动的强有力地展开并取得良好效果。要充分发挥各类传播媒体作用。利用好各级电台、电视台、各种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的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的宣传优势,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大力宣传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三)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总结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用安全生产月带动全年的宣教工作。各区县、各部门要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创新安全宣教形式,丰富内容,力求活动丰富多彩,群众广泛参与。
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将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5日、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以此为重要依据,结合检查考评结果,评比、推荐天津市和全国“2009年度安全生产月优秀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3193676;
邮编:300040;联系人:张静
电子信箱:gongjianjun8088@126.com ;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和平区建设路72号7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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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广播电视电影局
天津市总工会
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