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 传 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安 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广 播 电 影 电视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 生 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总 工 会
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 员 会
宁安监规划〔2009〕104号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卫生局、总工会、团委,自治区有关部门,各企业,中央驻宁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卫生厅、总工会、团委等七厅(局)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全面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增强抵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特续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自治区成立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齐同生 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自治区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曹志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
魏里阳 自治区安委会副主任,自治区安监局局长
成 员:房全忠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钮 钢 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振国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马洪真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马秀珍 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闫 华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曹 刚 自治区团委书记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立办公室,钮钢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全区性大型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指导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区域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三、活动主题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以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题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09年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各市、县(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中央驻宁企业同时开展。
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在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五、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0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齐同生副主席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通过宁夏电视台和当地的电视台(或广播电台)发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和参与“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6月1日,在宁夏日报和各市自办的党报等刊物上发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性文章。
2、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4日是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自治区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党政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中央驻宁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和培训机构,在区、市、县(区)、乡(镇)驻地的主要街道或广场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点,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宣传活动。
3、开展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6至8月份,各市、县(区)宣传、安监、公安、卫生、广播电视、工会、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宁企业和个人编排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文艺节目,进行调演、汇演和选拔工作。8月下旬,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等7厅(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市在光明广场进行公演,同时进行选拔,9月份参加全国职工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4、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6月份,自治区有关厅(局)、部门,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安委办自行组织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6 月下旬,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全区进行选拔赛,7月份组织参加全国的演讲总决赛。(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5、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5至8月份,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总工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以提高全民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减少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为主要内容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竞赛活动。并组织参加全国的竞赛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6、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市、县(区)工会和安监部门,以全国和自治区“安康杯”竞赛活动十周年为契机,组织所属企业继续深入开展以“十个一”活动、“一法三卡”的实际应用、加强班组建设、“全区职工安全、健康(卫生)、消防知识培训和普及教育活动”、全区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比赛、安全督导师和督导员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发文)
7、举办全区安全生产理论研讨活动。7月中旬,自治区安监局围绕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建设”、“三项行动”活动,组织各市、县(区)安监局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举办理论研讨班,为加强和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献言献策。
8、在宁夏电视台滚动插播安全生产用语和公益广告活动。6月1日至30日,在宁夏电视台不同时段插播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警示用语、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活动。
9、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6月15日至20日是全国应急预案演练周,自治区安监局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各有关部门、市、县(区)可结合实际进行演练,以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的认知程度和人民群众自防自救和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1、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实践活动,作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基础工作来抓。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年”和“三项建设”、“三项行动”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常规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机构的结合起来,把“务虚”和“务实”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
2、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保证活动内容可行有效,符合实际,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要认真开展好安全咨询日活动。咨询日宣传活动要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内容应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群众容易接受和参与,也可以通过身边的一些先进典型和违法违规造成事故案例,进行现身说法。咨询日当天各主办单位要合理设置活动现场,能够拱托宣传主题,气氛要热烈浓厚。“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活动主题横幅、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招帖画等。
4、各级宣传、安监、公安、卫生、广电、工会、共青团组织,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把工作做好,做扎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5、5月20日和7月4日前,五个地级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将本地区和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方案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以文本和电子板方式报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谭立升,电话:(0951)5016856。邮箱tanlisheng123@163.com
6、“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品可到宁夏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购买。地址:文化西街立新巷9号
联系人:祁宗禄 电话:0951-7888909 7888918,15909509628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