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广播电视局、工会、团委,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广播电视局、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监管政法〔2009〕109号),制定《2009年武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9年武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武汉市委宣传部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广播电视局
武汉市总工会 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
2009年武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动2009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安监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广电局、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从业人员,立足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进一步深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扎实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
四、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共同主办。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市性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纪检组长易宬潜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继续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活动。市、区要同步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推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市安监局将向基层赠送《居民应急手册》、《农民工安全知识手册》和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读本。各地还可组织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展映、展演、展播和展示,拓宽安全文化的形式,丰富安全文化的内容,增强安全文化的效果。
2.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演讲内容要充分结合实际,包括当前本单位、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等。要积极做好优秀选手的选拔并向市安监局推荐,市安监局将选拔三名队员参加省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获得湖北省演讲比赛前三名的将被推荐到全国参加“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
3.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推介”活动。推介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是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对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市将积极向湖北省推荐具有突出特色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宣讲团来我市宣讲的组织工作。同时,做好先进管理办法有关资料的下发工作,为促进全市企业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搭建好相互借鉴、相互促进的平台。
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先进事迹,对于深化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湖北日报、湖北广电总台电视公共频道、新闻广播频道等新闻主流媒体,将开展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全市安全生产红旗单位要积极参与。
5.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级工会和团委要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以非煤矿山、建筑、交通等高危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吸引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素质和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抑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泛参与监督、支持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6.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青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认真组织参加由省安监局和团省委具体组织开展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青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各地要为竞赛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大力支持、鼓励干部、职工、居民、学生、农民等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活动。
7.认真组织参加“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节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发动专业和非专业文艺团体、组织和个人,创作出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和观赏性的优秀节目,参加湖北省“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节目的评选推荐,力争入选参加“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并取得好的名次。节目的具体要求和报送要求,请详见《关于举办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5号)。各区、各部门、各企业于7月28日前,按要求向市安监局监管四处报送《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节目报送表》和大1/2录像带或VCD光盘。
8、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和论文征集活动。开展安全生产调研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发展的理解,深化安全发展实践,提升安全发展成果意义深远。各单位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和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鄂安监管法规[2009]77号)要求,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于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安监局监管四处。市安监局将组织评选,对优秀论文给予物质奖励,并将优秀论文推荐到省安监局,争取有更多的论文受到省安监局的肯定和采纳。
9、继续组织开展好“安全进万家”活动。长江日报、武汉人民广播电台、武汉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安监局继续联系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中国联通武汉分公司、中国电信武汉分公司等单位向武汉地区手机用户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联系市交委,通过全市出租车显示屏发送安全理念用语。各单位要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个主题,利用宣传栏、文化厨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使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使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深入人心。
继续组织开展好全市“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防灾减灾工作的宣传活动。各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四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举办专题征文和展览、组织群众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群众防火和防灾减灾的意识与技能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区域性活动
区域性活动由各行业、各区安监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组织开展。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开展好全市性活动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即6月14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安康杯”竞赛、安全文艺演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谋划组织好。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全生产月”要紧紧围绕全市性活动,细心谋划、精心组织、协同推进、严格实施,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在积极参与全市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二)积极主动协调好。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情况,认真组织好具有特色、宣教性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积极参与、支持当地的各项活动。
(三)丰富内容效果好。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在深化、拓展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上出题目、搞活动,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大型企业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2009年5月28日和7月3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国树 陈浩
联系电话:027-8292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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