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广播电视局
湖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鄂安监管政法〔2009〕109号
关于印发《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视局、工会、团委,省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制定《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印发给你们,望切实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推动2009年“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从业人员,立足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进一步深入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扎实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突出以人为本,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以确保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和伤残人数“三个压下来”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9年6月。
四、组织机构
由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共同主办。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省性宣传教育活动。刘向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省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
(一)全省性活动
1.继续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省、市(州、直管市、林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同步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推进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省安监局将继续到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开展赠送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读本和电脑等活动。各地还可组织优秀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展映、展演、展播和展示,拓宽安全文化的形式,丰富安全文化的内容,增强安全文化的效果。
2.组织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省安监局在武汉举办“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演讲内容要充分结合实际,包括当前本单位、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等。各市州要认真组织县(市、区)积极进行选拔,每个市州选拔二名队员参赛,经过预选产生前10名决赛。对获得前三名的推荐到全国参加“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
3.继续组织“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推介”活动。推介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是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对引导和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年将继续开展这项活动,采取各市州主动推荐与省局考查评选相结合办法,拟在全省推选出一批具有突出特色的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办法,并将先进管理办法编印成册下发。同时,组织宣讲团,赴有关企业和地区进行宣讲。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安全生产红旗单位的先进事迹,对于深化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促进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省安监局将委托湖北日报、湖北广电总台电视公共频道、新闻广播频道等省新闻主流媒体,开展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先进事迹宣传活动。
5.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级工会和团委要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以煤矿、建筑等高危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吸引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参加到活动中来,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素质和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抑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泛参与监督、支持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6.认真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青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各地要为竞赛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大力支持、鼓励干部、职工、居民、学生、农民等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活动。活动分别由省安监局和团省委具体组织。
7.认真组织参加“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节目的评选推荐工作。各行各业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这一主题,创作出具有较强艺术感染力和观赏性的节目,充分展示我省各行各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成果。
(二)区域性活动
区域性活动由各行业、各级安监部门、各企业、各单位组织开展。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开展好全省性活动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即6月14日,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等)、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安康杯”竞赛、安全文艺演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
六、活动要求
(一)精心谋划组织好。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月”要紧紧围绕全省性活动,细心谋划、精心组织、协同推进、严格实施,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在积极参与全省性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
(二)积极主动协调好。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情况,认真组织好具有特色、宣教性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积极参与、支持当地的各项活动。
(三)丰富内容效果好。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在深化、拓展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上出题目、搞活动,力争使每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都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大型企业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2009年5月28日和7月6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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