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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2009-05-25   来源: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晋安监法规字〔2009〕170号

  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各市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煤监分局(监察站)、煤炭局,省直有关部门,各产业工会,有关重点企业:

  为了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重大决策,促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安全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精神,现就我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战略部署,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我省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等中心工作,通过开展贴近实际、融入社会、内容具体、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生活常识,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扎实开展,为促进我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30日; 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第三个星期(6月15日至6月19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山西煤监局、省煤炭工业局等单位联合组成山西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具体负责指导各级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委员会主任: 陈川平  副省长

  副  主  任: 王  成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海渊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张根虎  省安监局局长

  廉兴有  省公安厅副厅长

  董育中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  珍  省总工会纪检组长

  雷健坤  团省委副书记

  梁云祥  山西煤监局副局长

  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公室主  任: 张根虎  省安监局局长

  办公室副主任:唐  晋  省安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成  员: 王宝贵  省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

  张良谋  省安监局协调处处长

  马德荣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政委

  周旭明  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副部长

  姚毓璜  省公安厅交管局事故处处长

  段晋峰  省广电局宣传处处长

  常佃军  省总工会劳保部部长

  赵广利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黄文升  山西煤监局法规处处长

  李建廷  省煤炭工业局安监处处长

  李  仑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4日,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省市、县和各单位都要采取直接面向广大市民交流互动的形式,在所在城镇广场,举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其中,省、太原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在省城太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内容和方式: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采取直接面向广大市民交流互动的形式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宣

  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和指导原则;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宣传“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展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就。

  省城“安全生产月”活动参加人员:省、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术人员,新闻媒体记者等。

  (二)“三晋安全行”活动

  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将组织有关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和有关主流媒体记者开展“三晋安全行”活动。活动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宣传报道:

  1、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发展的意见》的情况。

  2、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八项制度”、“八个保证”取得的成效。

  3、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吸取“9.8”等重特大事故教训,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

  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的进展情况,对“三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进行曝光。

  (三)安全文化普及活动

  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进站场、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1、在媒体开辟安全生产知识问答和知识竞赛专栏。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安全生产八项制度、安全生产常识等。

  2、在广播电台重点时段进行安全公益提示。在电视台开展安全生产公益短片展播,展示安全文化、安全发展理念。

  3、唱响安全文化,举办主题晚会。内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八项制度、八个保证等为题材,通过小品相声、歌舞、朗诵等形式的群众性文艺汇演,展现生命的可贵和可爱,歌颂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理念,增强安全发展的内在动力。

  4、书写安全文化。邀请省内外著名书法家来我省现场展艺,进企业进社区,共同书写领导指示、安全生产理念、谚语、警示语和诗词、楹联等。

  5、撰写安全文化。在媒体开设“安全发展论坛”专栏,以有奖征文的形式,围绕“安全发展”主题,刊登各级、各部门、各大企业负责人以及专家关于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监管监察方法、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科技支撑等方面的见解、建议和经验等。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群众提供献计献策、学习交流的平台。

  6、举行“小手拉大手、安全促和谐”全省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书信大赛活动。切实落实第十四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和谐校园”的精神,采取书信的形式,以儿童的“小手”牵动家长乃至社会公众的“大手”,以真感情关爱大社会、大发展,构建起广大中小学生与社会各界之间互动安全学习教育模式,增强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意识。

  7、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教育进家庭竞赛活动。以家庭为参赛单位,以答卷的形式,在广大家庭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防范、应急救援知识。

  (四)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1、在全省高危行业和企业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播放襄汾“9.8”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朔州“6.3”特大交通事故及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6”爆炸事故、湖南湘西凤凰大桥“8.13”重大垮塌等事故为主要内容的警示片,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

  2、在全省开展煤矿重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活动从4月30日开始,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煤矿重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巡讲,对全体煤矿员工进行一次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五)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排,6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发现应急救援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内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6月20日,省安监局与山西壶关化工集团公司将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活动。

  (六)“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结合起来,在省属企业中广泛开展“企业安全、青年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广大职工和青年职工积极投身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安全生产作出积极贡献,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

  (七)消防法宣传普及活动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资源,继续深入宣传《消防法》,加大普及力度。在城市主要街道悬挂《消防法》宣传标语、条幅,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挂图,在主要路口和城市显著位置设立大型消防公益广告宣传牌;在社会单位、商场超市、出租车、公交车、户外视频广告等地的视频广告滚动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深入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社会各个领域,为广大市民解读新《消防法》。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使《消防法》宣贯工作深入到社会各阶层。

  (八)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城市以及营运车辆、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等车辆及其驾驶人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全力打造绿色交通示范城市和平安畅通县区。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精心编制方案。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在落实好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点安排的各项活动的同时,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成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的重要载体。采用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知识竞赛、应急救援演练、技术比武、安全知识下乡等宣传教育形式,组织各具特色,内容丰富,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扩大安全宣传工作的整体效果。

  (三)通过多种形式,营造社会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通过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多种活动形式,发动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积极参与,积极举办文艺汇演、书画展览、知识竞赛、应急救援演练、技术比武等群众性活动,组织《极度险情》、《人命关天》等各种安全生产题材的电影、电视、戏曲等文艺节目下基层下企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广大公众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要在各地、各单位主要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发放传单、设置宣传栏、警示教育牌、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喷绘公交车体广告,不断创新形式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知识,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氛围。

  (四)相互结合,推动中心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当前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通过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上下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黑板报、宣传栏、宣传车等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开办专栏、制作专题、刊播公益广告等,反映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典型经验,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倡导先进,鞭策落后,大造声势,发挥媒体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

  (六)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注重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努力发现、挖掘基层和企业的典型,及时上报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于7月5日前将总结及其它资料上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4967856

  电子邮箱:cyl_ty@163.com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广播电视局

  山西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西省委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