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2009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冀安委〔2009〕9号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新闻单位:
现将《河北省2009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河北省2009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石家庄市政府。
具体工作由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石家庄市安全监管局承办。
二、活动时间
2009年6月14日(周日)全天,集中活动时间9:00-12:00。
三、活动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法制公园(西清公园)。
四、出席领导
省政府、石家庄市政府领导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管领导。
五、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六、活动内容
省政府主管省长讲话;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咨询;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版画展及发放宣传资料等。
(一)大会的组织
会场设在石家庄市裕华西路法制公园(西清公园),参会人数约600人左右。走廊两侧布设展牌,公园门口安排锣鼓仪仗队表演。
(二)咨询台的设置
共设置25个咨询台。其中:石家庄市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咨询并接受投诉;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咨询并接受投诉;省公安厅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咨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城市燃气安全、建筑施工等咨询,以上四个单位分别安排2个咨询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工伤保险咨询;省教育厅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咨询;省卫生厅负责职业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咨询;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知识咨询;省文化厅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咨询;省水利厅负责水利设施安全咨询;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矿业安全生产咨询;省总工会负责职工劳动保护咨询;省林业局负责森林防火咨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锅、容、管、特等特种设备咨询;河北煤矿安监局负责煤矿安全咨询;省旅游局负责旅游安全咨询;省气象局负责气象知识咨询;省地震局负责地震知识咨询;石铁办事处负责铁路运输安全咨询;省电力公司负责用电安全咨询;省保监局负责财产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咨询,上述单位各安排1个咨询台。各单位至少要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加咨询,并准备宣传资料1000份现场发放。省交管局、消防局各派1辆宣传车进行现场宣传。石家庄市安委办负责制定活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安排消防车、救护车各1辆。
(三)宣传展牌设置
展牌共102块。其中:石家庄市20块;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各10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河北煤矿安监局各5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水利厅、省国土厅、省总工会、省林业局、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石铁办事处、省电力公司、省保监局各3块(展牌规格为1×1.5米,后支架竖立)。
(四)参加开幕仪式人员
开幕仪式方队共计600余人,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各落实50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河北煤矿安监局各落实30人;省水利厅、省卫生厅各落实25人;请石家庄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有关单位共计300人。
(五)会议议程
1.开幕仪式9:00开始,省政府主管省长讲话,宣布咨询日活动开始。
2.省市领导及群众参加咨询活动。
七、有关要求
(一)出席开幕仪式的领导为参加咨询活动单位的主管领导,请有关单位于6月10日前将出席领导名单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杨锴、郎建新,联系电话:87907542、87803111。
(二)6月10日前,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石家庄市安全监管局完成“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展牌的制作、现场宣传资料的印制,并将参加开幕仪式方队的人员落实到位。
(三)参加开幕仪式的人员请于6月14日上午8:30前到会场列队集中。
(四)参加咨询活动单位的人员请于6月14日上午8:00前到达活动现场并将展牌摆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