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埋设电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电缆沟底部不得有碎石或凹凸不平。若底部泥土细软,可将电缆直接置于沟底,否则,应在沟底先铺一层100毫米厚的细黄砂或软土。电缆放入沟底后,上面应覆盖100毫米厚的软土或黄砂,然后用砖盖在上面以保护电缆。
(2)埋深应不小于0.7米(在严寒地区,电缆应敷设在冰冻层以下)。
(3)多根电缆并列敷设时,10千伏及以下的电力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毫米;10~30千伏的电缆相互间或与其他电缆间的距离不小于250毫米;各电缆接头的位置应错开,距离不小于2米;不同使用部门的电缆并列敷设时,不论高压高低,其间距不得小于0.5米。
(4)电缆与各种地下设施平行或交叉时,至少应保持规程所规定的最小净距。
(5)电缆与建筑物平行敷设时,应埋设在建筑物的散水坡外;电缆引入建筑物时,所穿保护管应超出建筑物散水坡0.1米。
(6)电缆与热力管沟交叉时,若用石板水泥管保护,其长度应伸出热力管沟两侧各2米;若用隔热层保护,应超过热力管沟和电缆两侧各1米。
(7)电缆与道路、铁路交叉时,应穿管保护,保护管应伸出路基1米。
(8)在有腐蚀性或有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中,应采用有防腐护套的电缆或采取其他防腐措施。
(9)在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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