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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运行中的问题

2007-12-0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农网改造后,在广大农村,为了安全用电,在低压电网中普遍安装投运了一、二、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保护器)。通过长期运行证明,对农村低压电击伤亡人数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保护器长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露出来。笔者就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损坏、人为解除以及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一探讨。
  
  1 存在的问题
  
  1.1错误地认为不管发生什么形式的人身电击事故,保护器均应可靠动作
  
  在低压电网中保护器之所以能保护人身安全,其动作原理离不开人体受电击时的电流,应由被保护线路与大地形成回路,才能使保护器可靠动作。因此,①当人体在发生N线与相(或相与相)线电击时,保护器不会动作。人体接触N线、相(或相与相)线时,人体电阻相当于一个负载,尽管此时人站在大地上,但是通过人体的电击电流经分流后,绝大部分由N线、相(或相与相)线形成回路。而电击电流经过剩余电流互感器的只是极小一部分,该电流无法使保护器动作。②当保护器动作电流设定过高,人体受电击的电流还达不到保护器动作启动值,保护器不会动作。如果人体受到电击是在末级保护前,低压出线上单相对地,这时,末级保护是不会动作的,只有台区总保护(一级保护)有可能动作。这时,如果电击电流能达到台区总保护的动作电流值,保护器就能动作。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台区总保护的设定值一般较高(150mA及以上),台区总保护主要是为监察低压线路绝缘而设定的。当人体电击电流达到30mA时,就随时有电击伤亡的危险。因此台区总保护不动作是情理之中的事。③错误地认为用试验按钮试跳动作,就认为保护器能起保护作用。保护器试验按钮是试验机构好坏的,它对保护器的电子电路元件运行是否正常起不到试验目的。
  
  1.2对安装投运保护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有些用户对装设保护器不理解、不支持、怕麻烦,特别是对末端保护器的装设认为可有可无。一是认为有一、二级保护器投运就行了,各家的末端保护器不需要安装。二是三级(末端)保护器的安装投资属用户负担,用户不出资购买,特别是贫困地区更是普遍存在。
  
  1.3人为将保护器私自拆除退出运行
  
  保护器被私自拆除主要由以下原因引起。
  
  ⑴频动。确实是有故障电流存在,保护器正常动作,主要是因为线路老化,有接地点或用电器具绝缘降低,导线与树木接触未及时处理而漏电。
  
  ⑵误动。没有发生漏电或接地,保护器在以下情况可能产生误动:①在电磁干扰下有时会产生误动;②当电源开关合闸送电时会产生冲击信号造成保护器误动;③多分支电路泄漏电流之和,可能造成越级误动;④保护器产品质量差,不能正常动作或抗干扰能力差。⑤选型不当或技术参数不匹配引起越级跳闸。因选型不当造成保护器无动作时间级差(上一级与下一级多数时间差为0.2s)。其次是额定动作电流级差(上一级是下一级的2至3倍)。有时第一级保护的额定动作电流值选得太小,也会越级误动。
  
  ⑶拒动。保护器在确有漏电发生时而未动作,达不到保护目的:①中性线重复接地;②产品质量差。一些用户贪便宜,购买假冒伪劣保护器,使保护器失去了本身应有的保护作用,有可能造成误动或拒动;③台区中性点未接地或接点接触不良将会造成保护器拒动。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用户的正常用电,多数用户没有技术和能力查出频动、误动、拒动的真正原因。用电管理人员又由于点多面广,有些地方不能及时到位,因此有些用户对保护器失去信心而私自退出运行。
  
  1.4末端保护器安装位置存在的问题
  
  农网改造后,在广大农村低压电网中普遍采用的三级保护方式即:一级保护器是装设在配电变压器低压电源侧的保护,它是监察变压器台区所带低压线路绝缘的,是防止本台区内低压线路倒杆、断线造成单相接地故障的保护;二级保护器是防止人身电击,监察进户线及进户线内各用户线路绝缘而设定的。目前,农网改造完成后一、二级保护已全部安装到位,一、二级保护器的投运在避免和减少农村人身触电伤亡、减少电能损失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三级保护是用户的末端保护,安装在每家每户,由用户自行管理,是防止人身电击,监察用户户内线路绝缘而设定的。由于用户末端保护器安装投运与否,用电管理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用户因自家的用电器具、室内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漏电,致使末端保护频繁动作,用户无法正常用电,而把末端保护私自解除,致使二级保护经常跳闸。为了减少二级保护频繁跳闸,用户只有将二级保护再解除。这样二、三级保护不起作用,当有一家或几家线路或用电器漏电达到一级保护器动作值时,整个台区低压就无选择的频繁动作跳闸。
  
  1.5对保护器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保护器损坏后不能及时更换维修:①在农村由于保护器的装设点多面广,一名农电工平均管辖450多户,从安全管理到正常运行维护、事故处理、抄表收费,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及时到位。②第一期农网改造至今已有6年的时间了,二期农网改造也已有3年之久了。一、二级保护器及其它电器设施通过长期运行普遍存在需要维修更新问题,需要大量资金才能进行更新维护。③用电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低、存在侥幸心理,对私自退出运行的保护器,不主动地去查找分析原因,对损坏的保护器采用临时短接的方法恢复供电,其不知是给用户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TT接地型式的配变运行方式,配变中性点接地不良或不接地:接地装置长时间运行,锈蚀严重,接点螺丝压接不紧造成;中性点接地后,因台区低压线路存在漏电,一级保护器无法投运而人为拆除中性接地点。
  
  2 对策
  
  2.1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宣传,提高农电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和用户自我防护能力
  
  ①电力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农村安全用电知识、正确使用保护器的知识和相关规定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用户知道保护器在正常情况下,不仅能有效防止电击伤亡、断线接地引起的火灾,对降低线损也有一定的作用,使用者必须有一定的安全用电知识和安全意识。②安装前认真检查保护器的电压、电流和规格是否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一致,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是否满足要求。按?quot;规程"规定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安装接线。③加强农电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服务、管理、维护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水平,能及时分析、判断、处理保护器损坏和不正常运行状况,确保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均达100%。
  
  2.2推行末端(三级)保护器移至室外运行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加大末端保护器的安装投运率,是防止直接电击伤亡的最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它保护面小、灵敏度高,不干扰其它用户。因此,将末端保护移至到室外进行集装箱运行,由农电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是解决末端保护器投运率低的根本方法。至?quot;如何对末端保护移至室外运行集装箱管理"、"末端保护移至室外运行集装箱管理的效果"和"末端保护移至室外运行集装箱管理遇到的问题"笔者在2004年《农村电气化》第12期"关于末端保护装置移至室外运行的探讨"一文中已有详细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2.3加强对变压器中性点的接地管理
  
  变压器中性线必须可靠接地,农电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接地点接触良好,并且每年定期对接地电阻进行测量,台区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W。通过保护器的中性线不得重复接地,只能在配变低压侧中性点一点接地(TT系统运行方式的配变必须一点接地),电气设备的PE线和N线不能共用。
  
  2.4加强保护器的运行管理,逐步将保护器运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要使安装的保护器在低压电网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保护作用,达到安全用电的目的:①各级政府部门和电力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对用户末端保护器的装设投运是强制性的,并做出具体规定。对管理部门和用户不能按规定执行的要有"法"可依,形成良好的用电秩序。②电力部门在各供电所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对保护器进行管理,每台保护器的安装投运都应明确运行责任人,定期进行检查,配备测试记录,正确记录投运试验情况,定期对保护器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其始终在良好状态下运行。对末端保护器虽属用户资产(农、副业台区一级保护器也属用户资产),供电部门有责任宣传、指导、检查、监督其正确安装使用。对保护器是国有资产的,电力部门要选用投运率高,同末端保护合理配合的保护器。③加强线路巡视力度,对防碍线路运行的树枝、超高树木及时砍伐清障,确保一级保护器的投运。④管理单位对保护器的运行要制定严格地检查、考核制度,对查出的问题严格考核对现。
  
  3 结束语
  
  总之,要减少和杜绝农村人身电击伤亡事件的发生,针对保护器在农村低压电网运行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从技术上和组织上着手,狠抓保护器的运行管理,提高保护器的"三率",使安全用电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做到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的同时也不伤害别人。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村电击伤亡人数越来越少,才能使广大用户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农网改造后,在广大农村,为了安全用电,在低压电网中普遍安装投运了一、二、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保护器)。通过长期运行证明,对农村低压电击伤亡人数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在保护器长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日渐显露出来。笔者就保护器的安装、使用、损坏、人为解除以及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