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一般包括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以及恢复送电制度。
1.工作票制度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热力和机械设备以及电力线路上工作的书面命令书。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并实施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书面依据。对于发电厂、变电所来说,由于各种工作条件下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不同,采取的安全措施也不一致,工作票的形式也有所区别。工作票的形式主要有七种:发电厂(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发电厂(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及一级、二级动火工作票。
对于各种工作票的填用范围,《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都有明确的规定:在发电厂或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在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应填用发电厂(变电所)第一种工作票。
在发电厂或变电所的电气设备上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作业,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二次接线回路上工作而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等,应填用发电厂(变电所)第二种工作票。
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应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在电力线路上带电作业;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应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在热力机械生产现场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它适用的范围有: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以及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在电力生产区域的易燃易爆部位动火时,必须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填写动火工作票。
各种工作票的格式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以及动火部分都相应作了规定。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一份交给工作负责人,另一份留存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处。
工作票所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同时负有相应的安全责任,工作票签发人要对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负责。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要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前要对工作班成员交侍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必要时还应加以补充,同时要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工作许可人要认真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等内容,工作班成员应认真执行安规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2.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制度,是在完成安全措施之后,为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工作安全所采取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措施。因此,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之后,必须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方可开始工作。工作许可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对于发电厂和变电所第一、二种工作票的许可工作,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应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并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对从事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线路停电检修时,值班调度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所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将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人记录簿内,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
执行热力和机械工作票的许可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布置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上开工时间,作为工作许可的凭证。
3.工作监护制度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项,正确和安全地组织工作,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随时检查、及时纠正工作班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违反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行为。特别当工作者在工作中,人体某部位移近带电部分或工作班人员转移工作地点、部位、姿势、角度时,更应重点加强监护,以免发生危险。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如碰到现场安全条件差,或施工范围广等情况时,应增设专人监护,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若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设法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后也应履行同样的手续。
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以及恢复送电制度
工作间断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电力线路上的工作如果工作班须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接近挖好的基坑或接近未竖立稳固的杆塔以及负载的起重和牵引机械装置等,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线等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当天不能完成的工作,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如果每日收工时需要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拆除,次日重新验电装接地线恢复工作的,均须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电力线路上工作终结前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检查线路检修地段以及杆塔上、导线上及绝缘子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确认全部工作人员已由杆塔上撤下,再拆除接地线。
恢复送电必须在工作许可人接到所有工作负责人的完工报告后,并确知工作已经完毕,所有工作人员已由线路上撤离,接地线已拆除,并与记录簿核对无误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所线路侧的安全措施,向线路恢复送电。
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或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时,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一般都是在停电状态下进行,停电分为全部停电和部分停电,不管是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工作或电力线路上工作,都必须采取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以及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四项基本措施,这是保证发电厂、变电所、电力线路工作人员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
1.发电厂、变电所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规定必须停电的设备有:检修的设备;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2-1规定的设备;在44kV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虽大于表5-1规定,但小于表5-1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表5-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表5-2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将工作现场附近不满足安全距离的设备停电,主要是考虑到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意外情况而采取的措施。
将检修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
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为了防止在检修断路器或远方控制的隔离开关可能因误操作或因试验等引起的保护误动作而使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突然跳合闸而发生意外,必须断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电源,隔离开关操作把手必须锁住。
(2)验电。通过验电可以验证停电设备是否确无电压,可以防止出现带电装设接地线或带电合接地开关事故的发生。验电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如果在木杆、木梯或在架构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有无电压时,经值班负责人许可,可在验电器上接地线,为了防止某些意外情况发生,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应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的情况下,可使用绝缘棒代替验电器,根据绝缘棒端有无火花和放电辟辟声来判断有无电压。
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人的电压表等,因为有可能失灵而错误指示,所以不得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3)装设接地线。装设接地线是保护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防止突然来电的可靠安全措施,同时接地线也可将设备断开部分的剩余电荷放尽。装设接地线应符合安规的有关规定,在用验电器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防止在较长时间间隔中,可能会发生停电设备突然来电的意外情况,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停电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这样对来电而言,可以做到始终保证工作人员在接地线的后侧,因而可确保安全。当停电设备有可能产生危险感应电压时,应视情况适当增挂接地线。
检修母线时,应根据母线的长短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地线数量。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在门型架构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
检修部分若分为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分(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分成几段)则各段应分别验电接地短路。降压变电所全部停电时,应将各个可能来电侧的部分接地短路,其余部分不必每段都装设接地线。为了防止因通过短路电流时断路器跳闸或熔断器迅速熔断而使工作地点失去接地保护,所以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准连有断路器或熔断器。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工作,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下黑色记号,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接地网的接头,接地电阻必须合格。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接地线和设备之间的接触良好,因为若接触不良,则当流过短路电流时,在接触电阻上产生的电压降施加于被检修的设备上,这是不允许的,所以,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装设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为单人值班,只允许使用接地开关接地,或使用绝缘棒合接地刀闸,避免发生万一设备带电危及人身安全而无人救护的严重后果;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这是为了在装拆接地线的过程中始终保证接地线处于良好的接地状态。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接地线在每次装设以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导线作接地或短路之用。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发生短路时,在断路器跳闸前接地线过早地烧断,使工作地点失去保护,故其截面应满足短路时的热稳定要求。
高压回路上的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一部分接地线后方能进行的工作,如测量母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检查断路器(开关)触头是否同时接触时,必须征得值班员或调度员的许可,方可临时拆除接地线,但在工作完毕后应立即恢复。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必须一致,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交待清楚,这样便于检查和核定,掌握接地线的使用情况,以防止发生带接地线送电事故。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现场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可以提醒工作人员减少差错,限制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防止接近运行设备,它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应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地点主要有以下几处。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该处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进行。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5-2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表5-1的规定数值。临时遮栏可用干燥木材、橡胶或其他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应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的临时遮栏。如因工作需要,可用绝缘档板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但此种档板必须具有高度的绝缘性能。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以防止工作人员误人有电设备间隔及其附近。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
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在室外架构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附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此项标示牌在值班人员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悬挂。在工作人员上下的铁架和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以上按要求悬挂的标示牌和装设的遮栏,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和拆除。
2.电力线路上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前,应做好的停电措施有:断开发电厂、变电所(含用户)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断开需要工作班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隔离开关和熔断器;断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断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要检查断开后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是否在断开位置;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加锁;跌落熔断器的熔断管应摘下;并应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操作机构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2)验电。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无电压。验电要用合格的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验电器。330kV及以上的线路,在没有相应电压等级的专用电器的情况下,可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验电,验电时,绝缘棒的验电部分应逐渐接近导线,听其有无放电声,确定线路是否确无电压。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检修联络用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应在其两侧验电。对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挂接地线。线路经过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若有感应电压反映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加挂接地线。同时,要注意在拆除接地线时,防止感应电触电。
同杆塔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
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接地线连接要可靠,不准缠绕,拆接地线时程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若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可采用临时接地棒,接地棒在地面下深度不得小于0.6m。
接地线应由接地和短路导线构成的成套接地线,成套接地线必须用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如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个别接地,但铁塔与接地线连接部分应清除油漆,接触良好。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和短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