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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中危险点的预测预控——(三)对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

2009-04-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电力生产中预测危险点的目的,就是要在开展工作前,将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现将分析预测出的危险点制订的预控措施,供工作前或工作中实施。

  (一)运行设备危险点的预控

  由一、中的(一)中总结分析电力生产设备可能出现危险点的规律,针对发生的原因,根据相关规程、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因地、因时制宜地提出其危险点的预控措施。

  1.对新、扩、改建工程中遗留问题的预控

  电力生产设备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留下的先天性缺陷,将可能出现不同性质的危险点拟采取的预控措施分述如下:

  (1)设计考虑不周,如设备选型不当、安全防护不符合规定、布置不合理(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等)....等,对生产中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者,务必要按现场实际存在的问题,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安全防护导则(实施细则)以及相关专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订出可行的技术方案,经过正规的审批程序进行改造。首先,应将危及人身安全的部分采取防范措施。以上设备在未施行技术改造、采取彻底的防范措施之前,若需进行工作,应在临时规定的工作条件下(即不可能发生威胁安全的情况)采取能可靠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临时补救措施方能开展工作。

  (2)有的电力生产设备,虽然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设计合理,所提要求明确,但在实际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而遗留下问题,可能是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隐患,则按现有状况来确定其工作条件,依然应按上条原则对危险点采取预控措施。

  (3)新、扩、改建中的电力设备,因施工未按规定的工艺执行,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在验收中又未获解决的问题,有的甚至影响着人身及设备安全,在这类设备上工作前,应对照相关验收规范(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事先制订好防范措施。

  2.生产发展出现新情况的预控

  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而加快了电力建设速度,所出现的这些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危险点,拟采取的预控措施说明如下:

  (1)对于发现的新问题,列入更新计划,进行彻底的技术改造,以达到能适应电网任何运行方式下使用的要求。

  (2)对新出现的新问题,在未进行技术改造前,采取以下临时措施:

  ①在制订电网运行方式时,尽量考虑,照顾有问题的电力设备,如有的断路器额定开断电流及使用工况,高压电器设备的动、热稳定电流等均应在铭牌规定的额定值情况下运行。

  ②利用继电保护装置来控制故障时电网的运行方式,形成通过短路故障的回路及其切断故障的断路器,限制其短路功率,以达到暂时满足要求的目的,如某变电所两台变压器并列运行时,馈线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容量不够,线路出口故障时采取以继电保护先将两台变压器解列,继而切断故障线路的断路器等措施。

  ③当运行方式及继电保护均无法采取措施使其电力设施来满足电网的最小运行方式但又不能退出运行,严重威胁安全运行时,则将该设备(如断路器)的保护装置退出运行或采取别的措施或扩大停电范围。

  (3)对出现的新问题,虽已采取了临时技术措施,能暂时在电网最小运行方式下使用,但要加强检修、维护,使其存在的问题尽量不发生进一步扩大。

  (4)对电力生产设施出现的新问题,采取任何临时措施都不能解决或临时维持安全运行时,应退出电网运行、停止使用。

  3.运行异常的预控

  电力生产设备在运行中出现异常,拟采取的危险点预控措施分述如下:

  (1)加强巡视对危险点严密监视,如发现有扩大或更进一步恶化时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2)加强维护使存在异常的电力生产设备能保持现状,不发生更进一步的扩大,使其维持到安排停下检修之前能安全运行。

  (3)对存在异常的电力设施,在运行中避免在严酷的工况下运行,以避免触发存在的危险点有新发展而造成故障。

  (4)安排停止使用,对危险点进行处理;如属检修遗留缺陷,应创造条件,在停下检修时一并解决。

  (5)在运行中电力设备发现的异常,且发展很快并有发展成事故的可能时,应研究采取及时退出运行,避免发生或扩大事故,以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4.设备健康恶化的预控随着使用时间的延续,电力生产设备健康水平运行中逐步恶化,拟采取的预控措施分述如下:

  (1)通过分析发现某电力生产设备健康状况逐步恶化甚至有老化的趋势时,应在本企业的更新改造规划或计划中有目的地安排技术改造,以达到恢复其性能、恢复其青春的目的。

  (2)对某些电力生产设备,经分析只有局部部件有问题,如磨损严重、因操作频繁而

  超过了规定的使用寿命时,则可安排扩大性、恢复性的大修,对个别部件实行更换后恢复其应有的技术性能。

  (3)经过分析发现设备健康水平恶化,虽然没有达到应该退出使用的程度,仍在继续运行,在采取彻底的技术改造之前,要加强监视和维护,以使其运行期延缓至改造时不出现异常。

  (二)对工作环境危险点的预控

  由一、之(二)中总结出在电力生产设备上因工作环境影响可能出现的危险点,针对其具体情况,根据相关规程、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提出其危险点的预控措施。

  1. 对气象影响安全生产的预控

  根据一、之(二)的1 中分析出某些因气象因素有影响电力生产工作不利的规律,参照以下原则按实际需要制订预控措施:

  (1)因恶劣气象环境将严重影响电力生产设施时,进行技术改造,采取加大抗灾能力的补救措施,如经过冰冻区的架空电力线路进行改造,加大抗冰冻能力等。

  (2)加大预防灾害的力度,提前做好预防措施,如做好防寒、防冻措施,或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等。

  (3)做好抗灾害补救方案和实施的条件,既要针对性强,且又适时实施。如:对经过冰冻区架空电力线路,在冰冻期到来前做好空架电力线路的熔冰方案和准备短路熔冰的设施,以及按线路观测哨对线路导、地线结冰的厚度(即导线已达到设计规定允许冰厚值)采取熔冰措施。

  (4)根据其具体的气象规律,有针对性、有步骤地采取改善电力设施或工作的环境措施,创造有利于电网及其设备运行和工作的环境条件。

  (5)建立、健全相关观测(监测)措施,准确发现灾害的具体程度,及时采取补救或抢修。如水电站的自动水文测报、电力设施冰冻期间的导线结冰厚度的观测、利用GPS 对输电线路的雷电观测等。

  (6)在正进行的电力生产工作中,遇到了根本不适应此次工作的恶劣气象条件,若将作业继续开展下去,将会出现不良后果时应暂时停止进行。如带电检修突然遇到雨天、大雾、落雪、大风等不允许进行工作的气象条件时应停止作业。

  2.场所周边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的预控

  电力设施的周边环境,如有危及运行、检修等生产安全时,可按以下原则采取预控措施:

  (1)如周边环境设施不易改变(即产生环境有危及电力生产的厂矿,且不能迁移或电力设施也不能改变位置),则应对电力设施进行技术改造,采取加大防御周围不利环境的能力。如变电所或架空电力线路已建在工矿生产和粉尘区、化工区等,首先应对其加强外绝缘水平,然后要采取科学的手段监视,其污染到一定程度(即到了发展成事故的边缘)发出报警,及时采取清扫措施。

  (2)如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生产的周边环境属短期的,则应加强监视,采取临时防御措施。

  (3)如电力职工到危及生产安全环境中的电力设施上去作业时,则必须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防护导则(细则)、劳保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启用防护设施,工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好防护服装,配备其安全用、器具,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4)对于处于危及电力生产设施安全的周边环境,如果属于短期的,无论采取什么安全防护措施,都不能保证其安全时,则应在电网中作好运行方式的安排将该设施停止运行;如属长时期的,且无论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均不能保证作业人员和电力设施的安全时,则应考虑此电力设施移位避开该处危及安全生产的周边环境。

  3.地形、地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预控

  电力生产中的设施如所处的地形、地貌危及安全时,可参照以下原则对危险点采取预控措施。

  (1)对于某些由于自然环境及季节性规律引起灾害的防御(如防洪),可适时制订出抗灾措施,加以实施。具体措施内容应包括:

  ①无论何时发生灾情,有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指挥。

  ②有可靠、灵活的通信设施供指挥抗灾害使用。

  ③有完善、可靠的交通工具,及时供抗灾运输抢修设施、工具及抢修器材,以及送相关人员到发生灾害的抢修现场。

  ④有充足的抗灾物质储备供抢修使用。

  (2)对于经过复杂地形、地貌的电力设施,虽危及安全生产但可以防御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①加强监视,甚至以高科技手段,对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测,发生危险情况随时报警,以便通知运行或检修人员采取措施;同时还应加强进行定期或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巡视,对某些不能自动检测之处应携带仪器、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如红外线测温等);要认真巡查设施各个部位,注意观察其危险点的发展趋势,对发现危及安全的现象及时汇报相关人员或上级领导,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发展成为故障。

  ②加强维护。如经过不利于安全的地形、地貌、地段的架空电力线路,要采取加强防外力破坏的措施,对设施基础进行培土及基础护桩加固、维护修理排水沟,以减少基础及护桩被山洪冲刷,以及进行其他必要的维护工作。

  (3)要取得电力设施经过地段的当地政府、相关单位及其群众的支持,并能顺利地进行以下工作:

  ①适时、适当地清除危及电力生产安全的障碍物,如砍伐架空电力线路下的树木或竹子等。

  ②取得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支持,配合(协助)电力部门对电力设施进行监督保护和防止盗窃。

  ③做好群众性的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发动电力设施沿途群众自觉地随时对经过该地段的电力设施进行监视,发现异常及时向相关电力设备维护部门通报。

  (4)对经过不利于安全生产地理地段的电力设备施行技术改造时,应根据其具体情况及要求,按相关技术标准,加大抗灾能力,提高其抗灾等级(如加大抗震水平等)。

  (5)对于已建设在不利于生产安全极恶劣地理地段的电力设施,且已投入了生产,又不易采取措施或采取预防措施收效甚微,则应对该设施予以挪位、改道的方式安排技术改造来达到理想的安全效果。因当时种种原因,将电力设施建于了地震区或海拔高的区域、或泥石流区域等不利于电力生产安全的地段,如果加大抗灾能力,不但要投入较多的资金,且施工难度大,对今后的运行维护或检修仍将带来极大不便,甚至还会增加较大的生产成本。为了此类设施能长期在较理想、安全、健康地运行,以及方便生产人员今后维护、检修,经过综合安全、经济分析,可考虑将该设施挪位、改道。运行实践证明,如湖南省境内架空电力线路经过山区,海拔在500mm及以上冰害严重,按减少冰害“熔”、“抗”、“避”、“改”的四项原则,采取设观冰哨加强监视,结冰后进行熔冰,要花很高代价,既不合算,也不易将导线上的冰层很顺利地熔掉;用提高导、地线和杆塔抗冰能力,又因这类地区导线上的结冰厚度远非10~20mm,故按常规加大抗冰能力的改造不解决问题。因此,较合适的措施是将在500mm 海拔附近的线路改道,避开这个“警戒区或禁区”,减少它的结冰机率及导线上结冰的负荷,采取常规的防冰害措施,就能解决问题,同时还方便了今后的维护、检修工作。

  (三)对作业条件危险点的预控

  一、之(三)中总结出因作业条件可能出现的危险点,根据在电力生产设备中进行某

  些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工作的特殊性,对于这些可能出现的危险点,按相关规定制订出

  不同工作条件的预控措施。

  1. 在地面以上电气设备上作业危险点的预控

  在地面以上电气设备作业,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点应遵循以下原则制订预控措施。

  (1)对一般作业的要求。

  ①依据相关专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要求认真执行。

  ②工作负责人在正式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待清楚工作中的应注意事项,明确分工,说明本次工作中的危险点及应采取的防止措施。

  ③整个作业在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下,统一行动,严格按相关规程、检修工艺导则实行。

  ④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的规定[如着装均按作业劳保用品、安全带(帽)等安全防护工具的规定使用],对违反安全规章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退出现场。

  ⑤工作到达某一阶段需中断时,应在统一指挥下方能停工,统一同时退出现场,之后再按规定同时恢复工作。

  ⑥全部作业完成后,经检查质量合格,由工作班将自设的临时安全措施撤除恢复原状后,方能交工,班组人员同时撤出作业现场。

  (2)危险性大且复杂作业危险点的预控措施,除按本条(1)对一般作业的要求的有关

  规定进行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工作环境、作业条件不宜作业时,不允许进行此项工作。

  ②对于作业时要求停止使用的相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由工作负责人作好实际查核,必须在退出运行后,方能开始工作。

  ③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由上级指定的单位考试并颁发允许工作的合格证方能参加此项工作。

  ④所使用的安全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在定期试验合格、没有超过试验周期的前提下,经过用前检查,无异常后方能使用。

  ⑤由专人负责指挥、专人监护,严格遵照相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操作规程、检修工艺导则的规定执行。

  ⑥对于重要的工作、按工艺要求完成后,必须经相关人员检验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⑦全部工作结尾,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

  2.容器、涵洞、隧道及井下作业不安全的预控

  对工作人员在容器、涵洞、隧道及井下作业,对可能出现的危险点,列举如下预控措施。

  (1)作业区域通风良好,空气质量一般,应采取下列预控措施:

  ①必须满足作业人员需要、符合规定的通风设施,该设施应能在工作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随时启动,运转良好。

  ②装有空气中含氧量的检测仪器,当空气中含氧量低于规定值时报警。

  ③不具备基本条件,不得进行工作。

  (2)如作业区有有害气体,作业时应采取以下预控措施:

  ①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关劳保条例、安全防护导则(细则)的要求。

  ②作业人员在进入作业区之前,要按安全防护导则(细则)规定的时间,先排气抽风后,方能进入进行作业。

  ③所装设的测检有害气体浓度计、空气中含氧量检测仪检测出的数值已表明危及人身健康、不符合规定时应报警,在此种情况下,作业人员应迅速停止工作,退出作业区。

  (3)作业(工作)场所防火预控措施如下:

  ①根据作业性质,制订作业时防止火灾的措施。

  ②消防器材必须符合消防的有关规定并完好可用。

  ③消防通道畅通,不允许因作业方便而被工、器具和检修器材所堵塞。

  ④消防用具经定期检查合格,并放置于方便使用之处。

  ⑤作业区域内装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且投入使用正常。

  (4)井下工作时,对井口危险点的预控措施如下:

  ①如井口处于车辆或行人通道上,打开井口盖板时,应作好禁止通行的围栏,并加挂警告牌。

  ②要做好防止由地面落物至井下的措施。

  ③如需由井口输送器材及工器具进入井内时,严禁扔、抛投入,必须用绳索捆绑牢固后吊入井内。

  (5)在容器、涵洞、隧道内作业的人员,除按相关《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穿戴合格的安全帽等外,如作业通道潮湿,还应做好防止滑倒摔伤、碰撞的措施。

  (6)在容器、涵洞、隧道内作业(工作),防止照明、施工电源触电的措施如下:

  ①电动工具及照明用电电源,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②接触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的人员必须穿合格的绝缘鞋、戴清洁、干燥的工作手套。

  ③视具体情况,必要时操作电动工具的人员应站立在合格的绝缘垫上进行。

  3.高温、高汽压设施内外作业危及安全的预控

  火力发电厂热能动力设备及其有关系统的高温、高汽压下工作,对危险点可采取如下预控措施。

  (1)在运行中热能动力设备的部件、表计上进行工作,必须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

  (2)如为故障抢修,属于紧急停机、停炉的情况下的作业,开始工作前应制订有关施工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工作中必须按相关措施严格执行。

  (3)在热能动力设备或部件上进行抢修作业:

  ①在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后方能施工;

  ②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③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能和机械部分)的相关规定;

  ④作业人员严格依照规程、检修工艺(导则)的要求进行施工。

  4.水上及水下作业影响安全的预控

  发、供电生产中在水下作业时,可按以下原则对危险点制订的预控措施。

  (1)进行水下作业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且无妨碍水下作业的疾病。

  (2)作业人员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并且有能参加该项工作的合格证明。

  (3)作业前应根据其工作内容、具体工作条件制订施工技术、组织及安全措施。

  (4)作业由专业负责人统一指挥。

  (5)直接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当时的工作性质(即水上或水下)的规定配备、穿戴全套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依照相关规程的要求进行专项工作。

  (6)凡属于不允许进入区域的工作项目或无条件施工的作业,严禁进行。

  5.电力生产工作中,无论是运行、检修或是化学分析工作,要直接接触有损于身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时,对于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点,采取预控措施可按以下原则。

  (1)工作现场应具备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的要求:

  ①装有有害物质的生产现场,对有害物质进行化学分析的场所、对以有毒物质为介质电力设备的检修车间,均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劳保条例》、《有害物质工作的安全防护导则(细则)》的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工作中按相关规定启用。

  ②对不符合要求的原有安全防护设施的工作现场,要限期尽快加以改造,达到相关安全防护规程、条例、细则规定的要求。

  ③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电力生产现场,不允许在无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不合格的情况下进行工作。

  (2)制订完善、合理的规程制度:

  ①凡要接触有毒物的电力生产设备,凡对此类有害物质要作化学分析工作的现场,均应制订完善、合理的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

  ②现场规程的内容应包括国家、行业等典型规程及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内容并符合现场实际,内容全面,规定具体,可按其规定指导操作;对于从运行设备中拆下搁置、废弃附有有害物质的部件,对其周边环境及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均应在现场规程中作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3)复杂的工作,如对运行设备的现场改造、事故抢修等,开始工作前应制订施工的技术、组织及安全措施。

  (4)直接接触有害物质工作的人员要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用具,在工作中必须按相关规程、导则等规定使用。

  (5)接触有害物质的工作,必须在专人统一指挥下进行,工作负责人应严格按相关规程制度、导则的规定负责监护所执行的安全防护设施的启用、工作人员对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

  (6)在附有有毒、有害物质电力生产设备上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进行,原因未查清不准恢复工作。

  (7)无论是运行、检修还是化学分析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在进行过程中出现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转或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具不能按规定使用者,均不能继续工作。

  (四)对人员行为危险点的预控

  由一、之(四)中总结分析出参加电力生产工作时人员行为可能出现危险点,下面将几种不同类型人员在工作中因行为而出现的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分述如下。

  1.临时工工作行为危险点的预控

  这类人员行为失误会对人员或生产设备带来严重的后果。在一、之(四)的1 之中对危险点已分析出寻找的规律,按照这些规律制订预控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1)只能安排技术性不强、周边环境不复杂、工作条件简单的一般性工作。

  (2)参加工作前,首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说明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并讲清工作行为发生失误将会给工作人员及生产设备带来的严重后果,经济建设和社会造成巨大损失。

  (3)工作时应有严密可靠的安全措施,万一工作发生失误不致造成严重后果。

  (4)工作过程中应有熟悉工作现场、经验丰富的专人负责领导,专门监视其工作班每个成员的行为,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制止;对累次发生危险行为且不易改正的人员,应该停止其工作。

  (5)工作的范围不宜过宽、过大,应限制在能够可靠控制的区域以内,工作内容应尽量简单、单一,使用的工具不易危及运行生产设施的安全。

  2.地方或民营单位承包的人员危及安全的预控

  这类人员的特点及其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点,在一、之(四)的2项中已经分析出了,现将可能出现危险点制订预控措施的内容列举如下:

  (1)签订承包合同时,务必将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质量要求作为主要内容,分清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注明工作出现失误造成电力生产损失的责任。

  (2)对于参加本次承包施工的专业工种,凡有规定应考试、发证的,应严格执行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严禁上岗。

  (3)要求开始工作前制订施工技术、组织及安全的措施,经审查通过后,甲方派专人督促执行。

  (4)甲方按工作时段指派专人对施工的质量按相关规程、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必要时应执行质量监理制度。

  (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关安全防护导则(细则)、检修规程、工艺导则的现象,应及时提出警告,严重者应停止施工,研究、分析违反的原因和责任后,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后方能复工。

  3. 新工作人员影响安全的预控

  新参加电力生产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人员),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在一、(四)的3. 之中已进行了分析,按照其寻找出危险点的规律制订预控措施,其内容如下:

  (1)到工作现场之前,按工作的设备、工作性质、环境、工作条件以及参加工作人员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程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加深在工作中对应执行的规程制度、技术标准、管理办法的理解和认识;特殊的工种,可采取一事一训,考试不及格或达不到一定知识标准的不准上岗。

  (2)这类工作人员,无论是现场实际生产运行或施工工作班组所占比例不宜太大,否则工作负责人难于监护、照顾。

  (3)实际工作中工作班组务必要明确有人负责带领,采取一帮一的方式传、帮、带,使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既要保证其人身安全,又要避免施工设备的损坏事件。

  (4)工作负责人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进行工作中要加强监护、加强安全管理,发生了不安全的苗头,要及时研究分析,以便及时吸取教训,将危险点消灭在萌芽状态。

  (5)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运行或施工工作中的工作质量和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要加强监督,要杜绝失误,保证其工作效果。

  4.熟练职工不安全行为的预控

  这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形成了薄弱点,按照一(四)的(4)分析寻找出规律,制订预控措施的内容如下:

  (1)要认真、严格地贯彻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工艺导则、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发现在执行中有所疏忽、马虎时,应及时纠正。

  (2)到现场进行工作前,对人员的思想活动要进行摸底,如发现有不正常者参加了工作应加强监护,严重者不准上岗。

  (3)要定期认真、讲求实效地开展安全活动,对出现的不安全现象,要结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活动中进行分析,得出共识,拟出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付诸实施。

  (4)加强定期的安全教育,在方式、方法上既要结合实际,又要有创新;既要吸取其他班组的教训,又要联系本班组工作所出现的危险点;既要用传统的方法,又要充分利用现有新科技成果,做到既不是老生常谈,又不是高谈阔论而注重实效。

  (5)对于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必须严格分析找出真正原因,进行严肃处理,以达到教育的目的,以利于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

  (6)结合科学发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等对熟练职工为适应电力生产持续发展,及时进行知识更新再教育,以达到科技进步与人员知识更新基本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