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完善枢纽变电站的一、二次设备建设。
1.1 枢纽变电站宜采用双母分段接线方式或3/2接线方式。根据电网结构的变化,应满足变电站设备的短路容量。
1.2 开关设备选型时应严格按照有关的标准进行,对运行中不符合标准的开关设备应进行改造,未改造前应加强对设备的运行监视和试验。
1.3 枢纽变电站直流系统。
1.3.1 220kv 及以上枢纽站变电直流系统宜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装置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一段直流母线上,第三台充电装置(备用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人第三台充电装置。
1.3.2 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的方式,每段母线应分别采用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正常运行时断路器处于断开位置。
1.3.3 直流熔断器应按有关规定分级配置,加强直流熔断器的管理。对直流熔断器应采用质量合格的产品,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而扩大事故。
1.4 为提高继电保护的可靠性,对重要的线路和设备必须坚持设立两套互相独立主保护的原则,并且两套保护宜为不同原理和不同厂家的产品。对重要元件应充分考虑后备保护的设置。
1.5 应认真考虑保护用TA的安装位置,尽可能的避免由于TA安装位置不当而产生保护的死区。
1.6 对新建、扩建和生产改进工程新订购的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有一定运行经验的产品,否则不得在枢纽变电所中安装运行。
2 强化枢纽站的运行管理和监督。
2.1 运行人员要严格执行变电站、电网运行的有关规程、规定。操作前要认真核对接线方式,检查设备的状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操作中不跳项、不漏项,严防发生误操作事故。
2.2 对于双母线接线方式的变电站,在一条母线停电检修时,要做好另一条母线的安全措施,防止因人为因素造成运行母线停电。当给停电的母线送电时,有条件的要利用外部电源;若用母联断路器给停电母线送电,母联断路器必须带有充电保护。
2.3 要定期对枢纽变电站支柱绝缘子,特别是母线支柱绝缘子、母线侧隔离开关支柱绝缘子进行检查,以防止绝缘子断裂引起母线事故。
2.4 变电站的带电水冲洗工作必须保证水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带电水冲洗实施导则》进行操作,母线冲洗要投入可靠的母差保护。
2.5 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微机“五防”闭锁装置中电脑钥匙的管理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2.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要选用抗干扰能力符合规程规定的产品,并采取必要的抗干扰措施,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在外界电磁干扰下的不正确动作。保护控制室内禁止使用无线通讯移动电话。
2.7 保护装置的配置及整定计算方案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情况下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不正确动作。
2.8 对枢纽变电站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开展带电测温工作,尤其是对套管及其引线接头、隔离开关触头。引线接头的温度监测,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红外成像测温。
2.9 订购变压器时,应要求厂家提供变压器绕组频率响应特性曲线、做过突发短路试验变压器的试验报告和抗短路能力动态计算报告;安装调试应增做频率响应特性试验;运行中发生变压器出口短路故障后应进行频率响应特性试验,绕组变形情况的测试结果,作为变压器能否继续运行的判据之一。
2.10 在运行方式上和倒闸操作过程中,应避免用带断口电容器的断路器切带电磁式电压互感器的空载母线,以防止因谐振过电压损坏设备。
2.11 定期对设备外绝缘进行有效清扫,加强户内设备的外绝缘监督,防止高压配电室的门、窗及房屋漏雨进水引起户内配电装置的闪络事故.
3 应避免开关设备故障造成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的发生。
4 应避免接地网故障造成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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