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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2009-06-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1995)、《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199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及相关规程,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工作,充实配备技术力量,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的稳定。

    2  要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2.1  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继电保护各项规程、规定、标准,规范专业人员在继电保护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编写、修订继电保护校验、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在检修工作中,防止继电保护“误碰、误整定、误接线”事故发生。

    2.2  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和电流”接线方式有关的二次回路、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方式(主设备检修而相应断路器仍需运行时)二次回路上工作,应特别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2.3  在发电厂与热工自动系统、汽机保护系统和调速系统以及同期合闸装置,厂用电切换装置,柴油发电机和重要电动机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技术措施和安全隔离措施。

    2.4  所有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差、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和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确保保护装置和回路完整、正确。

    3  电厂继电保护专业要与电网运行方式专业密切配合,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及时校核与调整保护定值。

    4  不允许不符合圉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未经技术鉴定,未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产品投入系统运行。

    5  加强设备运行的跟踪与监督,充分利用故障录波手段,认真做好系统运行分析,发电厂应增设专用的发电机组故障录波器。

    6  确保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的安全运行,重视大型发电机、变压器保护的配置和整定计算,包括与相关线路保护的整定配合。

    6.1  发电厂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在保护能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灵敏度整定应适当,以避免不正确动作,确保主设备的安全运行。

    6.2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本体的继电保护装置,其中与电网相关线路保护无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件保护如差动、过激磁、过负荷、负序电流、发电机定子和转子等保护原则上应由设备主管单位自行管辖、整定;与电网相关有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件保护如负序保护、零序保护、由电网部门提供整定限额,供设备主管单位整定。

    6.3  发电厂应定期对所辖设备进行整定值的全面复算和校核,同时也要重视与各级调度部门在整定交界面的配合,及时交换资料进行检查、校核。

    6.4  要求发电机制造厂提供装设发电机横差保护的条件,优先考虑配置横差保护并要求该保护中的三次谐波滤过比应大于30。

    6.5  发电机、变压器的低阻抗保护要有完善的TV失压、断线闭锁措施。包括电压切换过程中直流失压和交流失压而不致误动的有效措施。必须采用电流起动方式。

    6.6  发电机组的过励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过励磁特性曲线和负序电流的A值进行整定。对负序电流、电压以及过励磁等反时限特性的保护装置,应认真校核返回系数在合理范围内。

    6.7  发电机失步保护技术应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步。当系统或机组发生短路故障时,发电机失步保护不应误动。只有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变组内部,对发电机安全造成影响时,失步保护才作用于跳闸。失步保护跳闸应尽量避免使断路器在两侧电势角δ=180°时开断。

    6.8  发电机失磁保护应能区分故障和失磁。故障时测量阻抗若进入失磁保护动作特性范围,应有故障判据或延时元件作为辅助判据,同时,应设立振荡闭锁或延时元件躲过系统振荡。

    6.9  做好失磁保护和失步保护的选型工作。

    6.10  为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要充分重视户外变压器的二次跳闸回路绝缘问题,定校项目必须包括跳闸接点间的绝缘测量。

    7  对于220kv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装置必须双重化。

    7.1  主变压器宜采用两套完整、独立的保护和两套相同配置的后备保护,同时,还必须保证两套主保护、后备保护在交、直流回路上的独立性。

    8  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

    8.1  每套主保护、失灵保护与操作回路的直流熔断器应独立配置,并注意与上一级熔断器的配合。在设计中应注意各不同的直流回路之间应采用空接点或光耦联系,防止出现寄生回路。

    8.2  对于电缆长度>500m 跳闸的回路,要采取措施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干扰出口继电器。

    9  加强110kv及以下电网和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9.1  要十分注意主变110kv侧后备保护与出线保护的配合。发电厂厂用系统保护的控制电缆不能与一次电缆一起敷设。务必做好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10%误差特性的校验。同时,特别注意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出口发生短路引起电流互感器饱和而导致线路速断保护拒动问题,对不满足要求的必须采取调整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减少二次回路负载,或选用抗饱和继电器等措施,防止保护拒动导致事故扩大。

    9.2  确定110kv及以下厂用系统的合理运行方式,充分发挥继电保护效能,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10  针对电网运行工况,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管理。

    10.1  根据厂用系统的特点研究设计合理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定期进行模拟传动试验,提高投入率,增强可靠性。积极推广“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