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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2011-06-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建立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交通安全以及防火、防盗、防汛救灾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机构,充实安检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在质量安全科内聘用1-2名事业心强懂业务的专职安全监督员,各作业队(班组)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作做到每班作业都有安全监督员,每天巡视各施工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以及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一旦发现及时控制,做到班前交代注意事项,班后评安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坚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定安全生产承包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4)施工重点防止发生:块石开采爆破事故、交通事故、触电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机械设备伤亡事故。

  (5)遵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各工作面,各道工序、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规程,定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尤其对新进场的职工与民工要坚持先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教育后才允许上岗的制度。在安全知识的教育中,重点加强“三防”知识教育,即防止自己伤害自己,防止他人伤害自己,防止自己伤害他人。

  (6)在主要交通道口及施工范围区内设置标准的交通信号、报警信号、危险信号、安全信号和指示信号等安全告示牌,确保交通和施工安全。

  (7)严格执行“布置生产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制度,按月评定安全工作的状况,实行重奖重罚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制定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和事故调查报告书。

  (8)在各施工区域,道路及生活区内设足够的照明系统,在凡可能漏

  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均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定期派专人检查、维护。

  (9)各施工区、生活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设备器材,组织一支兼职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配置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汛前进行防汛检查,注意收集汛情预报。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和人生安全的汛情预报,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身安全。

  (11)一旦事故发生,必须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12)电缆铺设连接等专业工作由专业人员执行,不私接乱拉,电缆过河架埋、沉河铺设位置设立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