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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运行重大事故预防措施

2011-11-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应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1.1定期对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技术防护水平。各班应经常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方法。

  1.2要对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主要人员如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操作监护人等定期进行正确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培训,使其熟练的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职责,严把安全关。

  1.3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是减少人身事故的重要方面。违章是人的可靠性降低的表现,要通过对每次事故的具体分析,找出规律,从中积累经验,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人在生产活动中的可靠性,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2、防止火灾事故

  2.1在密集敷设电缆的主控室下电缆夹层和电缆沟内,不得布置热力管道、油气管道以及其他引起火灾的管道和设备。

  2.2控制室、开关室、计算机室等通往电缆夹层、隧道、穿越楼板、墙壁、柜、盘等处的所有电缆孔洞均应严密封堵。

  2.3建立健全电缆维护、检查及防火,报警装置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定期巡视检查。

  2.4重视对380v低压动力电缆的运行管理,统筹管理380v/220v低压动力电缆的定期试验。

  2.5油区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停电进行。

  3、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为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原水利电力部《电业安全规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试行)》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3.1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并使两票制度标准化,管理规范化。

  3.2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操作时不允许改变操作顺序。当操作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调度部门。不允许随意修改操作票,不允许解除闭锁装置。

  3.3应结合实际制定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规程及检修规程,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已装设的防误闭锁装置正常运行。

  3.4防误装置所用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所用电源分开。防误装置应防锈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放水,耐低温。

  3.5防误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止防误闭锁装置时,要经总工批准;短时退出时,应经值长批准,并按程序尽快投入运行。3.6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闭锁功能。

  3.7断路器或隔离开关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操作时,应以现场状态为准。

  3.8规范封装临时地线的地点,不得随意变更地点。户内携带型接地线的封装应将接地线的接地端子设置在明显处。

  4、防止汽轮机超速和轴系断裂事故

  4.1正常停机时,在打闸后,应先检查有功功率是否到零,千瓦时表停转或逆转以后,再将发电机与系统解列。严禁带负荷解列。

  4.2防止非同期并网。定期对发电机同期装置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其完好。

  5、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为了防止发电机损坏事故的发生,应严格执行原水利电力部《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86)电生火字193号〕、《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补充规定》〔能源部发(1990)14号〕各项规定,并重点要求如下:

  5.1防止转子匝间短路。随时监视运行中发电机的振动和无功出力的变化情况。如果振动伴随无功变化,则可能是转子有严重的匝间短路。此时首先控制转子电流,若振动突然增大,应立即停止发电机。

  5.2防止非全相运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主断路器出现非全相运行时,其相关保护应及时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在主断路器无法断开时,断开与其连接在同一母线上的所有电源。

  5.2.1凡与220kv系统相连的发电机和变压器保护,当出现非全相运行时,其相关保护应及时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

  5.2.2用于启动失灵保护的发变组保护出口应不包含可能慢返回的保护(如瓦斯保护、来自机、炉、热方面的保护)。

  5.2.3对于双母线运行的电厂,鉴于发变组非全相开断时,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不一定开放,故要求增加一个解锁回路,在发变组保护出口动作时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需可靠开放。

  5.2.4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20ms。

  5.3防止非同期并网。

  5.3.1定期对同期装置进行检查、实验。

  5.3.2当汽轮机转速接近额定转速时,方可合发电机出口刀闸。

  5.3.3对新投入机组的二次电缆,要认真检查是否有中间接头,如果有应检查接头的接触电阻和绝缘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当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接地时,应立即查明故障点和性质。如系稳定性的金属性接地,应立即停机处理。

  5.5防止励磁系统故障引起的发电机损坏。

  5.5.1有进相运行工况的发电机,其低励限制的定植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允许值和保持发电机静稳定的范围内,并定期校验。

  5.5.2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过励限制和过励保护定植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允许值内,并定期校验。

  5.5.3励磁调节器的自动通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投入运行。严禁发电机在手动励磁调节下长期运行。在手动励磁调节运行期间,在调节发电机有功负荷时必须适当调节发电机无功负荷,以防止发电机失去静态稳定性。

  5.5.4在电源电压偏差为 10~-15、频率偏差为 4~-6时,励磁控制系统及其继电器、开关的操作系统均能正常工作。5.5.5在机组启动、停机和其他试验过程中,应有机组低速时切断励磁的措施。

  5.5.6励磁滑环碳刷过短要及时更换,保证同型号。

  6、DCS故障的紧急处理措施。

  6.1已配备DCS的机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在各种情况下DCS失灵后的紧急停机停炉措施。

  6.2当全部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所有上位机“黑屏”或“死机”),若主要后备硬手操及监视仪表可用且暂时能够维持机组运行,则转为后备操作方式运行。同时排除故障并恢复操作员站运行方式,否则应立即停机停炉,若无可靠后备操作监视手段,也应停机停炉。

  6.3当部分操作员站出现故障时,应由可用操作员站继续承担机组监视任务(此时应停止重大操作),同时迅速排除故障,若无法排除,则应根据当时情况酌情处理。

  6.4当系统中的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应采取以下对策。

  6.4.1辅机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可切至后备手动方式运行并迅速处理系统故障,若条件不允许则应将该辅机退出运行。6.4.2调节回路控制器或相应电源故障时,应将自动切至手动运行,同时迅速处理系统故障,并根据处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6.4.3涉及到机炉保护的控制器时应立即更换或修复控制器模件,涉及到机炉保护电源故障时则应采取强送措施,此时应做好防止控制器初始化的措施。若恢复失败则应紧急停机停炉。

  6.5加强对DCS系统的监视检查,特别是发现CPU、网络、电源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并迅速做好相应措施。

  7、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防止发电侧引起系统稳定破坏事故发生,要继续贯彻执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7.1严格执行调度命令,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7.2发电机组的参数选择和自动装置(自动励磁调节器,电力系统稳定器,稳定控制装置,自动发电控制装置等)的配置和整定,必须与电网协调,保证其性能满足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

  7.3发电厂应有可靠的保证厂用电措施,防止厂用电失去导致全厂停电。

  7.4电网内大机组配置的高频率、低频率、过压欠压保护及振荡解列装置的定值,联络变的过负荷保护必须经电网调度机构审定。

  7.5应避免枢纽厂、变电站的线路、母线、变压器等设备无快速保护运行。要加强开关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电网故障的可靠切除。

  8、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爆炸事故

  8.1变压器设备应有可靠的密封和防止渗漏措施。对运行中的设备,如密封不良,应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防止其进水和受潮,加强运行巡视。应特别注意变压器冷却器潜油泵负压区有无出现渗漏油。防止套管、引线、分接开关引起事故。套管的伞群间距低于标准的,应采取加硅胶伞群套等措施,防止雨闪事故。

  8.2变压器冷却器风扇电机应采用防水电机,为保证冷却效果,风冷却器应定期进行水冲洗。

  8.3变压器本体、有载开关的重瓦斯保护应投跳闸。若需退出重瓦斯保护时,应预先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批准,限期恢复。8.4对于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设备还需每年进行一次红外成像测温检查。

  8.5在技术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防止或减少变压器的出口短路,改善变压器的运行条件。变压器在遭受进区突发短路后,应做低压短路阻抗测试或频响法测试绕组变形,并与原始记录比较,判断变压器无故障后方可投入运行。

  8.6按规定完善变压器的消防措施,并加强管理,重点防止变压器着火时的事故扩大。

  8.7套管渗油时,应及时处理,防止内部受潮而损坏。

  9、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9.1采用“五防”装置运行可靠的开关柜,严禁“五防”功能不完善的开关柜进入系统使用,以运行的“五防”功能不完善的开关柜应尽快完善完善化改造,避免和减少人身及设备事故。

  9.2加强运行维护,确保开关设备安全运行。对气动机构应定期清扫防尘罩、空气过滤器、排放储气柜内积水,做好空气压缩机的累计启动时间记录,对超过规定打压时间的压缩机系统应采取措施处理。对液压机构应定期检查回路有无渗油现象,做好油泵累计启动时间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3对手推车每次推入柜内之前,必须检查开关设备的位置,杜绝合闸位置推入手车。手车柜操作进出柜时应保持平稳,防止猛烈撞击。

  9.4对于新建、扩建工程的开关设备应按污秽等级配置外绝缘。运行中的设备则应采取清扫,加装硅橡胶伞裙套等辅助措施,重点应放在隔离开关的支柱绝缘子上。

  9.5绝缘提升杆问题属内绝缘问题,最主要是防止断路器进水,对少油和多油断路器尤为重要。需要关注预防性试验结果,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9.6开关设备应按规定的检修周期,实际累计短路开断电流及状态进行检修,尤其加强对绝缘拉杆、机构的检查与维修,防止断路器绝缘拉杆拉断、拒分、拒合和误动以及灭弧室的烧损和爆炸。预防液压机构的漏油和慢分。

  9.7隔离开关应按严格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对失修的隔离开关应积极申请停电检修,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9.8结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应加强的隔离开关转动部件、接触部件、操作机构、机械及电气闭锁装置的检查和润滑,并进行操作试验,防止机械卡涩、触头过热、绝缘子断裂等事故的发生,确保隔离开关操作运行的可靠性。

  9.9SF6开关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微水含量和泄露的检测。运行中,密度继电器及气压表要结合大小修定期校验。

  9.10真空开关应在负荷侧刀闸的开关侧加装电源监视器,双回路电源开关应两侧加装,运行人员在开关操作前应检查电压监视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9.11定期对手车开关本体上的销杆进行探伤检查,防止压杆断裂,防护挡板落下造成三相短路。

  9.12做好SF6开关压缩空气电磁阀的防潮防冻工作,防潮防冻加热电阻正常投入。

  9.13凡爬距不满足或裕度小的开关,应避免大雾天气并网。

  10、防止直流系统故障

  10.1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管理和维护。防止交流电源突然中断或严重波动,蓄电池组不能提供可靠的直流电源。严格控制浮充电方式和运行参数。必须保证蓄电池组的电压,发现欠充或过充问题,应立即调整充电电压和浮充电流。

  10.2保证充电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

  10.2.1仅有一台浮充用的充电装置,自动稳压和自动稳流部分工作不正常时,须立即退出自动工作状态,但须尽快恢复。

  10.2.2直流系统的有关报警信号,必须引至主控室。

  10.2.3充电装置在出现冲击负荷掉闸时,应分别检查充电装置过流保护定值和蓄电池是否有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2.4充电装置必须双回路自投交流电源供电,双回路交流电源应来自两个不同电源点。

  10.2.5对充电装置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其稳压稳流精度等功能。

  10.2.6加强直流系统熔断器的管理,防止越级熔断,扩大直流系统停电范围。

  10.3加强直流系统用直流熔断器的管理。其必须具有自动脱扣功能,不能用普通交流开关代替。

  10.4防止直流系统接线及运行方式不合理造成扩大交直流系统停电范围。发电厂及110kv及以上等级的变电站,必须将控制母线与保护母线分开运行。防误闭锁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必须单独设置。

  10.5防止直流系统误操作

  10.5.1发电厂、变电站必须具备符合现场实际的直流系统图、控制、保护馈电系统图。

  10.5.2各种盘柜设置的直流开关,直流断路器,熔断器应有设备额定电流的标识牌。

  10.5.3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不得长时间并列运行。

  10.5.4发生直流系统接地应尽快处理。须停用保护、自动装置时,应经调度部门同意。

  10.6加强直流系统的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