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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产生的原因和性质,爆炸可分为几类?

2004-01-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按照产生的原因和性质,可将爆炸分为三类:
    (1)物理爆炸:这是一种物理过程。在爆炸中,介质只发生物态变化,不发生化学反应。这类爆炸一般是由于容器内气体压力升高超过容器所能承受的压力,致使容器破裂所形成的。如锅炉爆炸、高压气瓶及其它压力容器、轮胎爆炸等。
    (2)化学爆炸:物质发生高速放热化学反应,导致爆炸,主要化学反应有两类:
    一类是某些物质(如乙烯、环氧乙烷等分解性气体或某些炸药等)的分解爆炸;另一类为可燃物与氧化剂急剧的氧化反应,如炸药爆炸,可燃气或粉尘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爆炸等。后一类爆炸引发的事故较多,应属防范重点。
    (3)原子爆炸(核爆炸):某些物质的原子核发生裂变反应,瞬间放出巨大能量而形成的爆炸。如原子弹爆炸是铀-235或钚-239的裂变反应,由较重的核分裂成较轻的原子核放出巨大核能(l克铀-235完全裂变放出的能量相当于2万吨梯恩梯炸药爆炸放出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