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的主要破坏形式有哪几种?
2004-01-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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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的破坏形式通常有直接的爆炸作用、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和火灾等三种,后果往往都比较严重。
(1)直接的爆炸作用。这是爆炸对周围设备、建筑和人的直接作用,它直接造成机械设备、装置、容器和建筑的毁坏和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建筑物的碎片飞出,会在相当范围内造成危险,碎片击中人体则造成伤亡。
(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也称爆破作用。爆炸时产生高温高压气体产物以极高的速度膨胀,象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给这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冲击波而发生扰动,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成为冲击波。冲击波可以在周围环境中的固体、液体、气体介质(如金属、岩石、建筑材料、水、空气等)中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这些介质产生破坏作用,造成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建筑物的毁坏和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产生震荡作用,使物体因震荡而松散,甚至破坏。
(3)造成火灾。可燃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一般都引起燃烧起火,会形成火灾。
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发生爆炸时,爆炸抛出的易燃物有可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爆炸后最容易发生,正在运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工设备被炸坏,其炽热的碎片飞出,有可能点燃附近贮存的燃料或其它可燃物,引起火灾。
爆炸品爆炸后,气体产物的扩散,不足以引起一般可燃物的燃烧,但是被炸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会把被破坏设备内部溢出的可燃物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气点燃,也可能将其它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
凡爆炸引起火灾,损失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