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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为保证空气中可燃物浓度在安全限度以下,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2004-01-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为保证可燃物(可燃气、蒸气、粉尘)浓度在安全限度以下,可采取下面几项措施:
    (1)工艺设备及生产系统尽量密闭化。已密闭的带压容器或管道要防止泄漏,负压设备或系统应防止空气的渗入。
    常见的引起泄漏的原因有:
    1)因材料强度下降引起破坏而发生的泄露。具体原因有:
    材料老化;
    腐蚀与磨损使材料厚度减小;
    设备介质或环境温度过高、过低;
    反复应力或静负荷使材料发生疲劳破坏变形等。
    2)因外负荷引起破坏导致泄漏。具体原因有:
    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造成的破坏,如输油、输气管线断裂等;
    人为造成的外力破坏,如车辆碰撞或施工造成地面或地下管线断裂等。
    3)因内压上升超过限度引起破坏造成泄漏。具体原因有:
    介质热膨胀或液态介质蒸发,如太阳曝晒下的汽油桶等;
    生产系统或设备内发生机械压缩、绝热压缩或“水锤”现象;
    化学反应失去控制或发生了不应有的化学反应等。
    4)误操作造成的泄漏。如开错阀门等。
    5)焊缝开裂或密封(密封圈、填料、垫片等)不严引起的泄漏等。
    要针对以上原因采取措施,防上可燃物的泄漏,这是最重要的。
    (2)加强通风除尘。对于某些无法密闭或泄漏比较严重、空气中有可能存有可燃物(可燃气、蒸气、粉尘)的场所。要设置有效的通风除尘装置,以降低可燃物浓度。
    (3)在可燃物浓度可能超标的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物(蒸气、粉尘)浓度监测报警器,一旦浓度超标即报警,以便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4)惰性介质保护。必要时,可在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系统中,加入惰性气体,使可燃物(蒸气、粉尘)浓度下降,从而消除或减少燃爆危险性,起到稀释和保护的作用。常用的惰性气体有氮气、水蒸气、二氧化碳和烟道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