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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燃烧性,危险物品分为几类?

2004-02-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按燃烧性,凡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物品统称为危险物品,可分为以下7类:

    爆炸物品,凡是受到高热、摩擦、冲击等外力作用或受其他因素激发能在很短时间内发生剧烈化学反应,防出大量气体和热量,同时伴有巨大声响而爆炸的物质,就是爆炸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药等。

    易燃和可燃液体。这类物质极易挥发和燃烧。如汽油、煤油、溶剂油等。

    易燃和助燃气体。这类物质受热、受冲击或遇火花能燃烧或发生爆炸,或有助燃能力,能扩大火灾。如氢、氯、煤气、乙炔等。

    自燃物品。不需要外界火源的作用,由于本身受空气氧化而放出热量,或受外界影响而积热不散,达到自燃点而引起自行燃烧的物质。如黄磷、油布、油纸等。

    遇水着火物品。这类物质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和热量,可引起燃烧和爆炸。如钠、钾、氢化钠、碳化钙、镁铝粉等。

    易燃固体。这类物质燃点较低,遇明火、受热、撞击或氧化剂能引起急剧燃烧。如红磷、硫磺、闪光粉、生松香等。

    氧化剂。这类物质本身不燃烧,但有很强的氧化能力,与可燃物接触引起燃烧或爆炸。如高锰酸钾、过氯酸钾、过氧化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