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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距离的商榷

2004-03-10   来源:本站原创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距离,也称为防火间距或安全间距。安全距离的规定,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的多个国家标准中,对防火间距或安全间距均有严格规定。本文以贮存设施与国家铁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为例,查阅各标准,结果规定很不统一,请参见表-。

表-

标准名称

标准号及条款

最小安全距离举例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

GB18265

6.1.1条

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与交通干线(铁路)至少保持

100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01年版)

4.8.3条

液化石油气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

45

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厂外铁路中心线

35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

GB50160-92

3.1.7条

液化烃罐组与国家铁路中心线

55

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与国家铁路中心线

45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02

2.0.9条

石油库(一级)与国家铁路

60

注:1、一级石油库总容量≥100000m3

 2、石油库与国家铁路的安全距离为60m,铁路指铁路中心线。 

由上表可见,《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规定1000米的安全距离与其它3个专业标准中最高规定的60米,要高出15.7倍。然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标准中所指的储罐贮存的物质,均包括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等,根据上述3种物质的闪点和3个规范中对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以及《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第1号),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危险货物编号等见表二。

由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9年版)查后得知,仓库是“用以贮藏和放置物资的场所或建筑物。” 石油库设计规范》第2.0.1条,石油库为“收发和储存原油、汽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仓库或设施。” 由此可见,表-所述的液化石油气储罐;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烃罐组;甲、乙类工艺设施;石油库,均应该属于贮存危险化学品仓库。

中国五金交电化工商业协会是GB18265的撰写单位,我们在安全评价的工作中,遇到了类似的实际问题,向该协会如实反映了上述情况后,提出石油库等外部距离的矛盾,应以哪个标准为依据。该协会负责同志解释说:“如果有专业标准为依据的话,则以专业标准为准。”

表二

名称

闪点(℃)

火灾危险性分类

危险货物编号

液化石油气

-74

21053

汽油

<-18

31001

-18≤闪点<23

32001

煤油

40

33501

当然,GB18265的撰写单位从安全角度考虑问题是正确的。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大中城市以“摊大饼” 的方式向郊外扩张,以仓库为中心,以1000米为半径空旷地带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不一定都有实力买下如此大的面积。也就是说,很少有符合上述条款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仓库。

如果从物质火灾爆炸危险性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某物质的闪点越低,该物质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就越大。燃烧热越大,破坏力也越大。事实上,如果把苯、甲苯、二甲苯、乙醛、乙醚、乙醇等(均为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热与汽油的燃烧热相比较,它们各自的燃烧热相差不大(不超过1倍)。

由此可见,安全距离为1000米的规定,要求过于苛刻。另外,也与其它专业标准中的安全距离要求相差甚远。建议GB18265的撰写单位,在做好全国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安全距离普查的基础上,会同其它专业标准制定单位,研究出一个切合实际的外部安全距离,以解决强制性标准使用单位和安全监察管理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