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涉及公共娱乐中心、商场商厦、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影院等单位和场所,其主要特点是人群密集、聚集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障碍多、隐患多、阻力大、难控管,一般为火灾易发和频发场所,经调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隐患问题。
隐患之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关键是此类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轻视和忽视消防安全教育,相关工作人员消防意识和责任心淡薄,平时不注重安全检查和整治,发生火灾后又不愿承担相关消防责任,大部分人认为损失是集体的,责任是领导的,与自己没有直接关系,缺乏维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人翁意识,整体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大打折扣。
隐患之二:建筑设计不规范,安全通道不畅。不少单位和场所对消防法律、法规及有关建筑规定不懂或知之甚少,个别单位出于节省设计费和地盘的考虑,初建时并不向消防部门申报,随心所欲自行设计,也有临时以其他建筑改变经营用途而建立的公众场所,因地制宜私拆滥建,将消防安全统统置于脑后,均不预留或违规少留安全出口,有的虽有通道但设置不合理,有的临时改建或乱堆乱放杂物堵塞通道,使安全出口名存实亡,给紧急疏散人群带来困难。
隐患之三:电器线路乱拉滥接现象严重。主要表现有:用电制度不严格、不规范,电管人员技能水平相对较低,责任心较差;电器线路铺设不合理,乱拉滥接严重;电线老化破损,绝缘率下降,漏电严重,得不到及时更换和维修;线路超负荷运行,有时有的地方还经常有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现象。
隐患之四:采用可燃材料装修,阻燃技术处理不到位。绝大部分场所均采用木质材料装修,本身属于干燥易燃材料,燃点低、油性大,大部分没有经过严格的阻燃技术处理,经不起“明火”的考验。
隐患之五:明火隐患难控难管。此类场所大部分都存在生活用活和人群吸烟等问题,而且使用频率高,安全防范意识差,给防火工作造成一定的困难。
隐患之六:消防器材配备投入不足。此类单位和场所中的不少工作人员认为消防器材配置纯属“聋子的耳朵——摆设”,对其配置的必要性和重要作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往往借口经费紧张、效益不好等原因随意少配、缓配,甚至不配任何消防器材,只能是发生火灾时穷急抓瞎,面对损失悔之晚矣。
针对上述揭摆分析的六大隐患问题,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应该坚决做到“三个继续加强”:
一是继续加强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增强消防意识,提高消防能力。既要充分利用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例,从正反两个方面现身说法,循循善诱,达到深入人心的目的;又要建立和完善培训机制,分期分批有针对性地加强此类场所有关人员消防技能培训和练兵,尽快增强他们的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二是继续加强建筑施工设计和相关设施的监督管理,既要加强建筑施工前期设计规划的消防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消防管理规定科学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合理铺设电器线路;又要加强施工中有关消防技术问题的监督和指导,严禁擅自降低技术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更要加强建筑施工结束后投入使用前的消防设备检查验收和投入使用后的日常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行为的发生。
三是继续加强消防投入,确保人、财、物力不缺位。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消防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各检查对象消防投入重要性的安全教育和思想引导,各单位和场所要确保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向消防投入给予倾斜,缺人的上人,缺钱的筹钱,缺物的配物,并坚持经常性的设备更新和维护,真正做到“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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