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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防火防爆技术

2009-03-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防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是防止火灾爆炸的基本原则。

  根据燃烧的三要素,燃烧爆炸的发生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相互作用,缺一不可。所以最理想的原则是把这三个要素同时消灭控制,但不经济,有时也不可能。火源很难控制,特别是一些静电火花

  (一)控制易燃易爆物质及助燃剂

  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的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的用量,尽量不用或少用易燃易爆物品,通过不断的工艺、技术革新,使用不燃的溶剂或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难燃溶剂代替易燃易爆物质,从而降低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加强密闭,使生产设备和容器尽可能密闭,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易燃易爆物质在空气中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注意通风排气,尽管容器、设备采取了一定的密闭性措施,但危险物品的泄露总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工作场所要加强通风排气工作,以降低火险的危险性。

  严格工艺参数控制,在生产中要加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严格控制温度、压力、流量、料比等工艺参数,使之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减少跑料的可能性。

  (二)着火源的控制与消除

1着火源的种类

种类

举例

开放性火焰(明火)

焊接与切割、酒精灯等

火花、电弧

焊接、切割火花、汽车排气喷火,电火花、撞击火花、电弧

炽热物体

电炉、烙铁、熔融金属、白炽灯

化学能

氧化、硝化、分解和聚合等化学反应

2明火的控制

类型

安全措施

明火作业

1划定厂区的禁火区域,设置安全标志;

2制定动火制度,严格执行动火施工安全措施和审批手续的;

3禁止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动火

明火炉灶

1禁止在我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设置明火炉灶;

2明火灶与生产工艺装置、贮运装置等的防火间距,应符合安全规定间距;

3禁火区域设置临时明火炉灶,应取得批准

3火花电弧的控制与消除

类型

安全措施

磨擦撞击火花

1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生产车间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 乙类生产车间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面;

2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禁止砂轮打磨等产生火花的工作;

3在盛有可燃易爆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上插盲板,禁用铁器工具。

焊接切割火花

1严禁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进行切割与焊接作业;

2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及其施工安全措施和审批手续

电气设备火花

1爆炸危险场所应按安全规定选用电器设备;

2Q2G2H2级爆炸危险场所临时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应同样办理动火批准手续;

静电放电火花

1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等应进行防静电接地;

2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流速应符合安全规定;

3氧气的流速应安全规定执行。

4、炽热物体的控制与消除

序号

安全措施

1

Q1G1H1级爆炸危险场不得携带或从事有烙铁、熔融沥青、金属等炽热物体的施工、检修工作

2

在在Q1G1H1级爆炸危险场所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

3

不允许在化工生产岗位的暖气片上烘烤油污的手套、衣服等可燃物品

4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和安装电热器具、高热照明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