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联合站处理的原油、天然气通过管道和装卸站栈台等输送到生产、加工、使用和储存单位。在输送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也会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必须做好防火、防爆。
(1)输油泵房、阀组间、计量间、储油罐区宜装有可燃气体深度报警器,并定期检查、校验。
(2)输油站、输油管道投油前安全措施。
①输油站、输油管道投油前的扫线应编制方案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②在整体联合试运前,应进行分段试压、站间试压。并编制试压方案,制定防火防爆措施。
③管道输送投油前,应根据原油的物理性质及输油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原油长输的安全运行
①原油管道输送工艺流程操作与切换应统一指挥,未经许可不应改变操作流程。
②操作流程均应遵照"先开后关"的原则(泵到泵流程除外)。具有高、低压部位的流程,操作开通时,应先导通低压部位,后导通高压部位。关闭时,应先切断高压,后切断低压。
③管道运行中遇到通信中断时,应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保障联系。
④站内高压系统设置的防止超压的泄压装置,应保持灵敏可靠。
⑤利用输油管线进行降凝、节能、通球、管壁测厚等科研试验时,应编制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⑥流程的切断或因事故造成管道紧急停输,应按工艺流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4)原油装卸设施
①原油装卸设施的防火应按GB50183规定执行。
②装车栈桥两侧(从铁道外轨起)及两端(从第一根支柱起)20m以内为“严禁烟火区”,在栈桥主要进出口处,应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标志牌。
③栈桥“严禁烟火区”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夜间装卸原油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机车进出站信号应保持完好。
④装卸原油作业时,机动车辆不应进入栈桥"严禁烟火区"。
⑤栈桥的铁路每根道轨和栈桥鹤管法兰处,应用两根直径不小于5mm的金属线连接。每200m铁轨应设接地点一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⑥装油鹤管应用有铜丝的橡胶或铝材制作。管端应用直径不小于4mm的软铜导线与接地极连接。冬季不应用明火加热鹤管。
⑦鹤管应插入油槽车底部。原油装车温度不超过规定值,严格按要求控制流速、压力。
⑧槽车进出油口盖应有软垫 片或有色金属垫片。开关槽车车盖、起放套管和软管、检查卸油管时,应轻开轻关。装卸油作业时,不应用高压蒸汽吹扫、清除油槽车和栈桥上的油污。装车栈桥的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防爆规定,装卸车作业时不应带电修理电气设备和更换灯泡。在栈桥和槽车上不应使用非防爆活动照明灯具。
(5)输油站设备及管道检修与抢修
①在输油站内、外进行扩建、改建工程时,施工单位应掌握周围地下隐蔽流程的埋深和分布情况。
②输油站外干线、站内管网及设备(包括加热炉、机泵、油罐等),动火前应进行热水置换或氮气置换、蒸汽吹扫,不应用压缩空气吹扫。经测试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5%,经明火试验,方可动火。
③在阀室、油泵房、管沟、阀井检修动火时、应用可燃气体测爆仪检查油气浓度在安全下限的25%以下,可动火。
④输油管道运行中,如发现管线漏油,应和相关方联络后立即切换流程并采取堵漏措施。
⑤输油生产运行中,按规定做好检修、校验仪表的工作。
⑥对站内生产中的技术改造施工,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如安装防爆隔墙、防爆监测仪、消防器材等),指定专人负责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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