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煤质变化较大,为防止高挥发份时制粉系统自燃爆炸,执行下列措施:
一、制粉系统自燃和爆炸的预防:
1、 高挥发份时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过60℃;排粉机出口温度不超过100℃,注意观察各喷燃器出口是否有着火距离太近的现象,如有,开启周界风;
2、经常检查和及时处理设备缺陷,消除系统内的积煤与积粉;
3、大、小修时煤粉仓应彻底烧空,停炉后封闭粉仓;
4、停止制粉系统时,严禁不减煤直接停止给煤机,应缓慢减煤,停止给煤机后空磨运转5~10min,将磨内煤粉抽净。磨煤机停运后监视出口温度不高于45℃,并保持制粉系统在微负压状态。如发现磨煤机入口热风门关闭不严造成磨煤机入口温度高,应立即联系检修处理。开磨前先通入冷风;制粉系统通风时间不少于10分锺,磨煤机出口温度50℃开启磨煤机;
5、经常检查来煤与煤质情况,消除煤中引燃物,防止外来火源;
6、保持煤粉细度和水分在规定范围内;
7、严禁在运行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在停用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工作,必须将此设备处积粉清扫干净,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执行动火工作票;
8、手动测量煤粉仓粉位时,仓内浮筒应缓慢升降,以免撞击墙壁产生火花,发生煤粉爆炸;
9、经常检查煤粉仓、输粉机吸潮管有无堵塞,吸潮门开度应使粉仓负压保持适当数值;
10、定期切换排粉机及相应的给粉机。备用排粉机及相应的给粉机停用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11、输粉机一期每周一、四空转一次,二期每天空转一次,防止输粉机内积粉自燃;
12、及时消除防爆门漏风,保持各小筛子完整,防止在发生爆炸时大块燃烧的煤粉落入粉仓,引起粉仓爆炸;
13、经常检查制粉系统各部温度有无异常,如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
13.1在降粉仓粉温时,如久降不下,应检查相邻粉仓的下粉管温度是否正常,粉仓地面温度是否发热,防爆门上方是否存在积粉自燃现象,如有用水将火熄灭,将积粉挖出。如果相邻粉仓粉温高, 应立即开启对应的排粉机、给粉机降粉温;
13.2在已发现粉仓温度高,降粉位之前,可根据情况先充入N2或CO2,关闭输粉机、粉仓吸潮阀及其下粉插板;
13.3粉仓任何一点温度超过75℃,应立即开排粉机降粉位;
14、制粉系统蒸汽灭火、CO2或N2灭火装置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5、应及时了解煤质情况,对于挥发分高的煤种,应合理配风,适当控制磨煤机入口温度,保持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过规定值。
二、制粉系统自燃爆炸时的处理预案
制粉系统出现自燃或爆炸后应积极扑救并迅速向消防队报警,值班人员应熟记报警电话号码119。对出现人身伤害,应联系厂医院,电话号码2841。
1、制粉系统自燃时的处理:
1.1磨煤机入口发现火源时,可适当加大给煤量,缓慢减少热风,增加冷风,缓慢降低磨煤机出口温度。操作时应缓慢小心,严禁大幅度调整风量,防止达到煤粉爆炸浓度;
1.2向磨煤机内浇冷水,待确认明火熄灭后方可缓慢停止磨煤机运行。停磨后,严禁开启再循环吹扫,保持磨煤机入口负压,严禁正压,以防止磨煤机内风粉回流发生爆燃;
1.3根据情况投入蒸汽灭火;
1.4如需启动磨煤机,应先打开人孔门和检查孔,全面检查系统内确无火源,并消除积煤后,方可重新启动;
1.5如制粉系统有火源,此时若磨煤机在运行中跳闸,应立即全关热风门,全开冷风门,关闭再循环门,此过程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不得上升;
1.6一次风管自燃时,应立即断绝风源,待自燃的煤粉熄火后,再将风管疏通,必要时从吹扫孔通入二氧化碳灭火,确认一次风管内无火源时,开启一次风挡板进行吹扫,吹扫时对应的磨煤机不能运行,以免乏气带粉引起爆炸。
2、制粉系统爆炸后的处理:
2.1立即投入油枪,稳定燃烧,防止锅炉灭火,紧急停止该系统磨煤机、给煤机。同时进行倒风操作;
2.2如排粉机入口防爆门爆破,无法维持风压,停止该排粉机和相应的给粉机,降负荷运行;
2.3消除各部火源,确认其内部无火源时,方可允许修复防爆门;
2.4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重新启动该制粉系统;
2.5若因制粉系统爆炸造成锅炉灭火,按锅炉灭火处理。
3、煤粉仓自燃及爆炸后的处理:
3.1若磨煤机入口自燃着火,应加大给煤量,同时压住回粉管锁气器,切断风源,停止磨煤机,投入灭火装置;
3.2一次风管自燃时,应立即停止对应的给粉机运行并切断风源,从吹扫孔通入蒸汽或CO2灭火;
3.3制粉系统爆炸时,视情况停止该制粉系统,并注意防止锅炉灭火,维持一次风压正常,消除火源。确认内部无火源时修复防爆门;
3.4粉仓温度异常升高时,向煤粉仓送粉,关闭粉仓吸潮阀,注入足够的CO2或N2并进行降粉。降粉后迅速提高粉位,进行压粉;经降粉后,若煤粉温度继续上升,应停止向粉仓送粉,并使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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