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的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静电接地设施:
(1)装置区中各个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内的管道,可通过与工艺设备金属外壳的连接(法兰连接),进行静电接地;
(2)管网内的泵、过滤器、缓冲器等处应设置接地连接点;
(3)管网在进出装置区处、不同爆炸危险环境的边界、管道分岔处的管道应进行接地,对于长距离的无分支管道,应每隔80-100m与接地体可靠连接;
(4)对金属管道中间的非导体管段(如聚氯乙烯管),除需做屏蔽保护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地干线相接,或用6mrn多股铜芯绝缘电线跨接后接地;
(5)非导体管段上的金属件应接地。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宜小于100Ω;在山区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场所,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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