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是收发和储存有燃烧、爆炸、腐蚀、灼伤、中毒等危险的化工原料及农药、化肥、化学试剂、化学药品等物品的仓库。其类型按使用性质和规模大小,分为大型的商业、外贸、物资和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专业性储备、中转仓库;中型的厂矿企业单位的生产附属仓库;小型的一般使用性质的储藏库。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是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集中存放的场所,储存的物品种类繁多,性质不尽相同。如果库址选择不当,布局不合理,建筑不符合要求,管理不善,就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甚至会造成恶性灾害事故。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危险品仓库的防火工作。
正确选择库址、合理布置库区
大型化学危险品仓库,必须设在城市的郊区,不应设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和乡镇,宜选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方向。厂矿企业的生产附属性仓库,不应设在城市的居民生活区和公共建筑区。小型仓库选址时应视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
大型仓库一般分区设置,其行政管理区和生活区设在库区外,并用不低于2米的围墙将其与库区隔开。大型仓库与邻近居民区和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0米,与邻近工矿企业、铁路干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0米,与公路的距离不应小于50米。
库房建筑设施符合规定
化学危险品库房与其他建筑物之间应设防火间距。甲类化学危险物品库房之间至少保持20米的防火间距,当仓库储存较少时,可减至12米。甲类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重要公共建筑间的距离至少50米。乙类危险物品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距离至少为30米,与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距离至少为25米。库区围墙与区内建筑的距离至少为25米。甲、乙类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具体规定布置。
库房应采用双层通风式屋顶,早晚打开门窗自然通风,中午不宜开门窗,以免室外大量热空气进入,使库内温度升高。为避免阳光直射入库,和因玻璃上的的气泡疵点引起聚集起火,库房最好采用毛玻璃或涂色玻璃装修的高窗,窗下部离地面至少2米。
库房地面应根据贮存物的性质而建。遇水燃烧物品的库房,应采用防火浸渍的地面;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采用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大型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设避雷装置。在所有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必须采用防爆的电气照明设备,若考虑亮度或防爆灯不便安装,可用壁龛式隔离照明灯或采取其他措施。
严格储存管理制度
贯彻专库分储原则,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同库储存。库区禁止明火,进入库区运货的汽车,排气管应装火星熄灭器。库区内严禁检修汽车。蒸汽机车应在烟囱上设双层钢丝网、蒸汽喷管熄灭装置方可入库。
化学危险物品入库时,要认真检查物品的品名、规格、包装是否正确。夏季气温超过30℃时,不得随便发货。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注意不得碰撞、磨擦。
及时清扫散落地面上的危险品。一天至少对仓库进行2次安全检查,易分解的物品应专人定时测量记录。并要定期检查建筑设施、照明线路和避雷设备。
根据库区实际情况,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水池和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完好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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