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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重指挥信号》中对指挥人员和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做了哪些规定?

2004-01-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