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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损探伤安全技术规程

2009-04-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检验员的条件:应与检验范围相适应并经考核的、能够正确贯彻有关检验规程、规定、标准,确保检验质量的检验员来承担检修任务。

    2.检验人员当接到检验任务时,首先要认真研究和掌握检测任务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必要时可会同有关人员亲赴现场,查看作业现场空间环境及被测物件的部位而做出合理检查方案。做好仪器或设备的调试准备工作和检验仪器的保护工作。

    3.如采用射线、着色渗透、磁粉等检测方法时,要事先对照和执行有关安全规定,防止人身及仪器等不应有的事故发生。

    4.作业现场及被测物体如有防尘、防毒、防爆、防火等要求时,检查人员必须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办理安全检测手续,并经有关部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5.当检测环境恶劣,或需进入较密闭性容器内作业时,必须事先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证”。检测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协同作业,商定安全联络信号及做好必要的安全安排、所使用的电动工具仪器必须符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规程”方可进入容器检测。

    6.检验员要忠于职守,不受任何干扰,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际检测结果,做出正确判断及结论。当发现疑点难于做出判断时,可向领导报告组织会测,不可马虎从事。

    7.要熟悉各类、各技术等级无损探伤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