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矿南回风大巷综掘机下放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做到安装工程分工明确、协调一致,实现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的三保目标。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组织机构具体如下:
一、组织结构:
总 指 挥:马建平
副总指挥:李金平金国松白小林苏吉平
技术总指挥:金国松
安装总指挥:苏吉平
成员:孙爱平牛来生李建新崔四亮任财旺
孙根柱王侯柱张剑云王永明张明贵
张志伟
安装队组:掘进队
二、具体分工:
总指挥:全面负责整个安装的协调指挥工作。
技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安装工作的技术指导、总体策划工作。负责安装工程设备配套及安装过程中的材料、设备计划供应及设备入矿验收等工作。
安装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对安装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负责。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装工程项目的实施工作。
李金平: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安装工程的规程、安装措施的审核,并落实监督。
白小林: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安装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牛来生:在安装总指挥的领带下,负责工作面的整个安装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并负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孙爱平:在苏吉平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安装过程中的物资供应,各部门协调工作。
张志伟:在白小林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安装过程中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崔四亮:在金国松领导下工作,负责机电设备出入井的质量验收工作。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配套及调试工作。
孙根柱:在金国松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地面设备、材料组织、供 。
李建新:在李金平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装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 措施的编制、贯彻。
张剑云:在李金平的领导下,负责安装期间“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完善工作。
任财旺、王永明、张明贵:在牛来生的领导下,负责综掘队各项安装实施。
王侯柱:在苏吉平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井下运输工作。
三、具体要求:
1、为保证安装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综掘安装所有成员必须全天在矿,随时听候调配,处理日常安装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及突发事件。
2、所需设备必须提前三天专人督促有关部门到矿。
3、下放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出具证明方可入井。
4、每天由当日值班领导组织下午3:30召开碰头会,要求指挥部成员及基层有关领导必须参加。
5、各项工作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先安全、后施工、不安全不施工的安全生产方针。
6、综掘安装工程必须做到统一指挥、步调一致、通力合作,确保安装工程按期完成,一次性试产成功。
7、严格执行综掘安装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本综掘安装组织机构从2011年5月15日开始运行。
第二章运输路线及巷道要求
一、运输路线
地面、副斜井、回风大巷、东回风大巷、南回风大巷工作面
二、运输路线的要求
1、巷道断面要求
(1)巷道距轨道两侧0.6m沿铅垂方向的高度必须≥2.4m;巷道距轨道两侧0.8m沿铅垂方向的高度必须≥1.5m。
(2)沿途巷道不得有积水和杂物。
(3)各转弯处的曲率半径不小于5.0m。
(4)对巷道的支护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失效的支护必须进行整改或加固。
(5)沿途风门高度不小于2.4m,宽度不小于2.0m,轨道中心距风门两侧不小于1m。
(6)南回风大巷口的抬棚必须加固。
2、轨道要求
(1)沿途线路轨道的轨型必须为18kg/m或18kg/m以上。东回风大巷的轨道必须是同一轨型,南回风大巷的轨道必须是同一轨型。
(2)轨道接头间隙小于5mm,高低差及左右偏差小于2mm。
(3)轨距为600mm,曲线段轨距加宽不得超过10mm,加高不超过20mm。
(4)轨道必须铺平、直,弯道曲率半径大于5.0m。
(5)接头处必须按规定上齐夹板螺丝,必须有枕木。
(6)枕木按质量标准化规定进行铺设。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技术要求:
1、司机和信号工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绞车连接器必须使用有合格证的正规产品。
3、轨道必须按标准铺设和维修,加强对轨道的维护。
4、铺设轨道时,必须使用同一型号的钢轨,要求扣件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的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均不得大于2mm,两条钢轨顶面的高低错差不大于5mm。
5、下放物件时,绞车滚筒上必须预留5圈摩擦绳;钢丝绳在绞车滚筒上必须可靠固定。
6、在绞车前方1m处,用两棵直径不小于150mm的圆木和2张钢筋网设置防弹装置,防止钢丝绳返弹伤人,绞车上必须用四棵直径不小于200mm的圆木打上压柱。
7、采用JD-4绞车进行提放大型物件,其基础规格为:长×宽×高=(1.5×1.5×1.5)m3。用4棵预埋地脚螺栓固定,预埋地脚螺栓所用混凝土标号不得低于200号,螺栓规格为Φ20-1m。
二、掘进机运输
1、掘进机运输前,必须将掘进机拆卸成最小部件。
2、各部件装车时,必须采用特制的紧固件进行加固,各紧固螺丝必须上齐上紧,并用新钢丝绳(d=15.5mm)作辅助加固,经专职安检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井。
3、掘进机入井前,必须按(1:1)的比例仿掘进机最高、最宽部件的外形尺寸作一次模拟运输,若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进行整改后方可运输掘进机。
4、运输掘进机前,必须对提升钢丝绳、绞车进行全面检查,有问题必须处理好后方可运输掘进机。
5、东回风大巷的信号装置必须完好,且灵敏可靠。
6、东回风大巷绞车下放的速度必须控制在1.5m/s内,并且提放速度要均匀。
7、吊装掘进机时,必须按规定位置起吊,起吊时要平稳可靠,掘进机下方周围5m范围内不得有人。
8、起吊连接件(如钢丝绳、绳扣、挂环等)强度必须大于重物在其重力方向所产生的载荷的五倍以上。
9、在东回风大巷下放掘进机时,整个东回风大巷严禁有人行走或工作,且东回风大巷口交岔点以下的风门必须全部关上。并派专人到风各风门站岗,信号及把钩工必须进入东回风大巷的安全地点,待车停稳后,方可摘钩。
10、掘进机过风门时,必须过一道关一道,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通风区每班必须派专人看护风门。
11、车过风门前,必须先将风门打开,严禁推车撞风门。风门必须连锁。
12、在东回风大巷和南回风大巷运输掘进机时,巷道坡度小于5‰时,推车距离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推车距离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13、推车过风门、弯道、道岔、巷道交岔口时,推车人员必须发出警号。
14、推车过程中,推车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前方,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时,推车人员必须发出警号,并停车处理。
15、严禁在斜坡段巷道停车。
16、运输掘进机时,运输各段必须有班队长负责指挥。
17、处理跳道车的注意事项:
(1)班队长必须亲自指挥处理。
(2)处理跳道车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将帮顶活矸排净。
(3)起吊工具必须挂在牢固可靠的棚梁上或稳固可靠的锚杆上,起吊工具和跳道车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4)起吊工具的起吊重量必须大于矿车及装载重量的5倍以上。
(5)人员必须站在牢固可靠的支护下操作起吊工具。
(6)矿车倾斜方向严禁站人,处理跳道车时严禁人员通过,无关人员撤到跳道车附近5m之外。
(7)处理过程中,必须用长柄工具将木料塞入跳道车之下,严禁任何人员进入跳道车之下塞垫木料。
(8)处理过程中,必须将车刹稳。
(9)跳道车未处理上道,严禁推、拉跳道车。
(10)跳道车处理完毕后,必须将该段轨道重新进行调整、加固,避免矿车再次跳道。
18、卸车时,起吊工具必须挂在牢固可靠的梁上。起吊工具的起吊重量必须大于重物重量的5倍以上。
19、卸车时,起吊工具与重物之间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0、起吊时,人员必须站在牢固可靠的支护下进行操作。
21、设备吊起后,人员必须用长柄工具将车推开,严禁人员进入重物下面推车。
22、下放设备时,必须缓慢往下放,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设备运输:
(一)、副斜井设备提升运输:
为保证大型设备上/下井运输提升安全,应按以下规定进行提升运输。
1、大型设备是指重量超过2t、设备最宽,最高处超过1.5m的设备。
2、每次使用绞车提升或下放重物都应先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钢丝绳安全系数等各项指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方可使用。
4、绞车开车前每次都应检查电气部分,并且开车检查电磁抱闸等各制动部分安全可靠。
5、每次下放设备前都应检查轮、轴等无安全隐患才能使用。
6、信号畅通可靠。井口、井下、绞车房三处信号一处有问题都不能开车,确信无误后方可运行。
7、钢丝绳头、绳卡不得少于8道,并且正、反交叉卡好。
8、所有与重物联结的联结环都应用螺丝紧固好,螺丝应用螺丝帽紧固,紧固不准用铁丝等物。
9、下放设备时,要用3T倒链、40T煤溜大链或Φ15.5钢丝绳环把设备与底座固定好,以防设备在平板车上出现滑移现象。
10、绞车由专职司机开车,在工作时不得脱岗。
11、设备下放时,井上下各设一名有经验的队长以上领导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管理。
12、发生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组织处理。
㈡、井下运输
1、各部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且熟悉本段工作范围的地形情况,开车前要先检查绞车周围的顶板情况及各部件、压柱、戗柱、地锚、闸、信号、压扣等是否完好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开车。
2、在回风大巷有坡段时,必须在巷道两头设好警戒,下部车场人员全部进入躲避硐室内,开车时巷道内不准有人,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各部车场在车没有进入车场停稳前,严禁将人员放入巷道内。
3、车辆进入车场后,应先关闭阻车器或挡车木,再摘开绞车绳;车出车场时,要先挂好绞车绳及车辆连接装置,再搬开阻车器、挡车木,车出车场后,立即关闭阻车器或挡车木。阻车器不够宽可用挡车木代替,挡车木直径不小于22cm。
4、车过风门时,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风门中要安设与绞车对打信号,车过风门时,先打开一道风门,然后发信号开车,车入风门后,发信号停车,关闭风门,再打开另一道风门,然后发信号开车,车过风门后,及时关闭风门,严禁不停车去开风门。
5、处理车辆落道时,车辆的两侧必须各均匀支设两根防倒木作为护身柱,(直径不小于20cm)人员不得站在车辆的两侧和可能倾倒的方向。
6、从斜井底止至工作面根据实际安装情况分前后形成对拉。11.4KW的调度绞车配Φ12.5mm的钢丝绳。在11.4KW绞车紧靠轨道一侧加打一排(三根)保护柱,保护柱使用Φ20cm以上优质圆木,打紧背牢,防止后部绞车钢丝绳崩断伤人或弹起伤人,前后绞车司机操作时协调配合,使用双向对打声光信号联系。保护柱一定要满足挡遮的目的,必要时要上金属网,但不能影响司机视线。
7、综掘设备在大巷运输时,跟架工不准乘坐在运架车上,必须跟在支架前面,密切注意支架运输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发信号,停止运输,处理完故障后,方可继续前行,跟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老工人担任,并带千斤顶。
8、运输设备时,必须限速行驶,直道不超过2m/s,弯道不超过1 m/s,更不允许里弯有人,且每次只能带1辆车。
四、安全技术措施
1、电气设备严禁有失爆现象,否则严禁使用绞车。
2 、必须使用声光双向电铃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提放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一次长铃——停车;连续两次铃——拉车;连续三次铃——放车;连续四次铃——慢拉;连续五次铃—慢放;连续乱铃——掉道或其它事故。严禁用“口喊”“晃灯”或其它方式代替信号。
3、每个小班的信号把钩工在提放车前,必须检查矿车是否掉道,绞车连接器是否插好,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地点,绞车各连接部位螺栓是否紧固,只有在无任何安全隐患后,信号把钩工才能发出提放车信号,并且信号把钩工必须进入躲避硐室或非常安全地点打点。
4、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
5、每次只能提放一个重车,严禁多挂车。严禁超长、超高、超宽、超载提放车;严禁撞击沿途的瓦斯管、风水管、风门和电气设备。
6、严禁用其它物件代替绞车连接器或违章使用不合格的连接器。
7、提放车前,必须有专人(信号把钩工、绞车司机)对绳头进行检查,绳头插接要紧固;检查物件的加固情况,并汇报调度记录,首尾绳头不得颠倒使用,严禁不挂尾绳进行提放车。
8、在提放车前司机必须对绞车地脚螺丝、油位及开关附近的支护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并做好记录;有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必须先进行处理,否则禁止提放车。
9、严禁不带电放车,撤挂钩地点必须在平台上,并且是车能停稳的地方。
10、撤挂钩前由跟班队长检查并确认车已经停稳,并牢固可靠的上好卡轨器、打上十字道木,经跟班队长及绞车司机均确认安全后方可撤挂钩。
11、绞车司机和信号工每提放一次必须对绞车钢丝绳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如果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绳的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停止使用绞车,更换新绳后方可使用。
12、电气设备周围20m范围内CH4的浓度达到1%时,严禁提放车,并立即将控制开关停电闭锁。
13、每班必须有专人对绞车进行维护、检查和检修。
14、JD-1绞车制动后制动手把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得大于45度。
15、JD-4绞车的制动闸间隙调整不得过大,在绞车制动后还必须预留有三个牙。
16、严禁在无风和微风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17、必须配备专门的站岗截人责任人,提放车前必须做好站岗截人工作,并汇报调度记录,提放车期间严禁人员通行。
18、若有多处站岗截人时,必须各处都汇报调度后经调度确认批准后方可提放车。
19、绞车不用时开关手把必须打到零位锁好。
20、每班安全负责人必须派人巡视巷道和轨道,有隐患立即处理。
21、人工推车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37条。严禁推车撞风门。
22、未述部分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措施
1、各小班必须有班队长负责本点班劳动纪律、任务分配、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2、现场必须有安检瓦检值班。
3、现场必须有一名副区长值班。
六、关于处理跳道车的安全措施
(一)、准备工具级材料:10吨葫芦4台,撬棍、长柄工具和木楔
(二)、安全措施
1、汇报调度室,必须有班队长及副区长在现场指挥。
2、处理前,将绞车开关停电闭锁,锁住绞车,挂上停电牌,并派专人看守。
3、关闭挡车栏,派专人站岗截人。
4、处理时,人员站在侧面安全处操作,采用起道起、葫芦、拔柱器等工具起吊,起吊工具必须完好,且吊挂位置顶板完整支护完好。
5、跳道车上道一端必须用木楔刹稳。
6、处理跳道的方法:
A、如果是空车跳道,可直接采用人工将车抬上道。
B、如果是重车跳道,必须用承重10吨及以上的葫芦起吊工具处理。
C、起吊工具必须悬挂在有可靠支护的棚梁或者锚杆上,且起吊工具与跳道车连接必须牢固。
7、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的地方进行操作且有专人监视。
8、车子倾斜方向及重物滑落的方向严禁站人,处理跳道车时严禁人员通过,不参与操作的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地带。
9、处理过程中,只能用长柄工具将木料塞入跳道车之下,严禁任何人钻到跳道车下塞垫木料。
10、跳到车未上道,严禁推拉跳道车,严禁用绞车生拉硬拽跳道车,绞车必须和起吊工具配合使用。
11、处理过程中严禁将绞车钢丝绳从跳道车上摘下。
12、跳道车处理完毕后,必须将此段轨道重新调整,加固,避免下次跳道。
13、严禁在无风、微风和瓦斯超限的环境下处理跳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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