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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特点和控制

2003-12-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中的重要要素之一,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又是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结果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运行控制、绩效监测等核心要素有重大影响。研究建筑施工企业危害辨识、风险评价的特点和控制,可为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为咨询和认证机构的相应工作提供参考。

1 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

  每个行业都有它自己的特点。从职业安全健康的角度看,建筑施工企业有更明显地区别于其它行业的特点。
1.1 组织结构方面的特点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的领导层和管理层是固定的,即常设的,而从事施工活动的项目经理部则是变动的,即非常设的。一个项目结束时这个项目经理部随即解散。一个新项目开始时,新组建的项目经理部也即组成并工作。不排除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组织结构可能予以保持,但人员的变动,包括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变动则是经常的。这种变化表现在组织结构不同,规模不同,人员不同等各个方面。
1.2 施工活动的特点
  施工活动的特点主要表现在:a露天进行,直接受风、雨、雷、电等自然界因素的影响;b在大范围内分散进行施工活动,控制难度较大;c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施工,为不同的行业服务,涉及的行业要求、地方政府的要求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复杂;d同一现场往往有几个乃至十几个建筑施工或安装队伍共同施工,交叉作业,互相影响;e施工的季节性强;f人员的流动性大;g连续高强度作业,休息环境差。
1.3 施工现场的特点
  一般情况下的施工活动、贮存、运输、吊装,与生活区不能明显地予以隔离。供水、供电、道路都是临时的并多单位共用。设施是临时的,而且每个项目都有不同的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难度很大。

2 建筑施工企业危害辨识的特点

  针对上述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可考虑以下几点。
2.1 遵循共性。工程项目大小不同,行业不同,复杂程度不同,给施工带来很多特点,但是施工程序、基本的施工工艺、施工管理是大体相同的,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应该首先按照这些共性的内容,依据施工工艺流程为辨识危害,并且形成一个基本的危害因素清单。
2.2 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考虑其个性,实事求是地辨识出除共性之外的危害。比如冬雨期施工、爆破、旧建筑的拆除和维修、对原工程项目的扩大、更新、改造等。
2.3 要实事求是地考虑,多个班组、多个队伍交叉施工活动,季节及地区影响,不同行业管理的不同要求,人员流动及场地环境特点,设施的临时性等。
2.4 根据上述分析,建筑施工企业的危害辨识应:
  a由公司按职能管理系统充分地辨识出一般建筑施工共性的危害,并列出清单,作为建立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
  b由项目经理部针对具体的施工项目,以公司已辨识的危害为基础,按职能分别对其项目的个性,进行辨识并加以补充,形成项目经理部的危害辨识清单。
  c项目经理部将危害辨识的清单报送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审阅,再经归口管理部门(或按本公司相关规定)批准后实施控制。
  d项目经理部对不可预见部分(如工程项目内容、施工工艺、周围环境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改变、相关方的意见、运行控制的实践要求等),做及时、认真、全面的补充辨识,对原有的辨识进行动态管理。
  e鉴于建筑施工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素质一般较低、且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危害辨识工作的具体操作应以管理人员为主,辅之以班组工人的培训,将危害辨识工作形成一个以管理人员为主,班组工人全员参与的过程。这个过程既是培训过程,又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重要基础。
  f危害辨识的方法应简明易行。宜由管理人员事先形成检查表,由班组进行“是”与“否”的确认,并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使危害因素辨识得全面。

3 建筑施工企业风险评价的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危害辨识的特点决定了风险评价的特点。
3.1 依据公司的基本的危害因素清单,选择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评价出基本的重大危害因素。
3.2 依据项目经理部的危害因素清单,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对照公司的风险评价结果,予以补充,形成项目部的重大危害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批准。
3.3 建筑施工企业应将行业的和本企业历史上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总结,或利用原有的记录分析、报告,直接认定某些重大危险因素(如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
3.4 选择的风险评价方法不宜复杂,但应科学有效。使用评价方法时,不宜只考虑特殊情况,把风险级别评价得过高;也不宜脱离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评价的结果分不出轻重缓急。在建筑施工企业,一般均使用LEC法。在使用LEC法时,对评价结果应仔细分析,然后再确认。

4 风险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和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特点,决定了对建筑施工企业风险控制的特殊要求。
4.1 风险控制的策划
  企业应将风险控制分为3个部分实施:
  a对存在的一般危害,可通过运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控制;
  b对重大风险,通过列入目标,建立针对性的管理方案进行重点控制;
  c对于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通过建立并实施应急预案的办法控制。
4.2 风险控制的实施
  a抓住重点
  对重大风险的控制是风险控制的重点。针对重大风险建立目标,制定专门的管理方案是对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方法。
  b全面控制
  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在项目施工期间,自始至终全面控制的重要性。要做好全面控制,应实施分级管理:以班组控制为基础;全员控制与专职人员控制相结合,以全员控制为主;责任的落实与培训的实施并重;一般管理与项目实施时的针对性管理并重;执行法律、法规和一般规定与在每项作业指导书中、每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相结合。
4.3 遵循法律、法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作业条件较差和劳动强度较大,员工的流动性大,如何更好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显得比其它企业更为重要。
  a劳动强度和作业时间的控制;
  b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c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d适宜的生活和休息环境;
  e员工健康的监测;
  f员工代表作用的保证;
  g劳动合同的管理与实施。
  通过上述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并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咨询、认证机构应把握住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去咨询和认证。

作者单位:东北认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