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入厂人员的厂级教育、车间级教育和班组级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人员及参加劳动的学生等)必须进行不少于三天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的招收的职工、新调入职工,来厂实习的学生或其他人员所进行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
1、厂级安全教育
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行。
(1)讲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建设的规程、规定,讲解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内容及基本要求,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介绍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企业发展史(含企业安全生产发展史)、企业生产特点、企业设备分布情况(着重介绍特种设备的性能、作用、分布和注意事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介绍一般安全生产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介绍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企业的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3)介绍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结合企业和同行业常见事故案例进行剖析讲解,阐明伤亡事故的原因及事故处理程序等。
(4)提出希望和要求。如要求受教育人员要按企业管理制度积极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常参加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活动和安全检查活动;要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违章作业,不随便出入危险区域及要害部位;要注意劳逸结合,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等。
新入厂人员必须百分之百进行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试,成绩不及格者要重新教育,直至合格,并填写《职工三级教育卡》。
2、车间级安全教育
各车间有不同的生产特点和不同的要害部位、危险区域和设备,因此,在进行本级安全教育时,应根据各自情况,详细讲解。
(1)介绍本车间生产特点、性质。如车间的生产方式及工艺流程;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车间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车间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岗位情况;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及相应的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车间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经验与问题等。
(2)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
(3)介绍消防安全知识。
(4)介绍车间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制度。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行政一把手和安全员负责。
3、班组级安全教育
班组是企业生产的“前线”,生产活动是以班组为基础的。由于操作人员活动在班组,机器设备在班组,事故常常发生在班组,因此,班组安全教育非常重要。
(1)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特点、范围、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危险部位,可用一些典型事故实例去剖析讲解。
(2)讲解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使学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等;介绍班组安全活动内容及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教育学员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紧急处理险情。
(3)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实际安全操作示范,重点讲解安全操作要领,边示范,边讲解,说明注意事项,并讲述哪些操作是危险的、是违反操作规程的,使学员懂得违章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班组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安全基础教育,主要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教育。安全操作法和生产技能教育可由安全员、培训员或包教师傅传授。
新入厂人员只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逐级考核全部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成绩应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卡,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贯穿整个生产劳动过程中,而三级教育仅仅是安全教育的开端。新入厂人员只进行三级教育还不能单独上岗作业,还必须根据岗位特点,对他们再进行生产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操作。另外,根据企业生产发展情况,还要对职工进行定期复训安全教育等。还有,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
二、老职工调换岗位、复工安全教育
调岗安全教育,是指职工调换工作岗位时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复工安全教育,是指职工伤、病愈复工或经过较长的假期后,复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1、调岗安全教育
调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职工在车间内或厂内换工种,或调换到与原工作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以及短期参加劳动的干部等,这些人员应由接收单位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教育内容可参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确定,一般只需进行车间、班组二级安全教育。但调作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2、复工安全教育
复工教育的对象包括因工伤痊愈后的人员及各种休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1) 工伤后的复工安全教育。首先要针对已发生的事故作全面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并指出预防对策,进而对复工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及预防措施和安全对策教育等,引导其端正思想认识,正确吸取教训,提高操作技能,克服操作上的失误,增强预防事故的信心。
(2) 休假后复工安全教育。职工常因休假(节、婚、丧或产、病假等)而造成情绪波动,身体疲乏,精神分散,思想麻痹,复工后容易因意志失控或者心境不定而产生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针对休假的类别,进行复工“收心”教育,即针对不同的心理特点,结合复工者的具体情况消除其思想上的余波,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如重温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器设备的性能,进行实际操作练习等。
对于因工伤和休假等超过三个月的复工安全教育,应由企业各级分别进行。经过教育后,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复工通知单,班组接到复工通知单后,方允许其上岗操作。对休假不足三个月的复工者,一般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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