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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修消防安全及材料燃烧性能

2009-06-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产业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对建筑装修材料和建筑装修市场也产生了极大的拉动作用。但是,由于建筑装修的盲目性、随意性,有些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遗留了很大的火灾隐患,有些已经成为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诱因。

  一、室内装修对消防安全的影响

  如果对经装饰装修的建筑物处理不好,会出现以下四个方面的消防安全问题:1.装修材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建筑构件的耐火等级;2..增加了建筑内部的火灾负荷;3.增加了电气火灾的危险性;4.装修施工的随意性破坏了建筑内部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室内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标准及各部位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

  室内装修在消防安全方面主要遵循《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下面结合《规范》对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标准及各部位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做一阐述。

  1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的严格要求

  (1)楼梯间:无自然采光的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2)共享空间:建筑物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廊、敞开式楼梯间、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3)水平通道:建筑物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动力机房: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5)无窗房间:除地下建筑外,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除规定采用A级材料的部位外,应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6)图书、资料类房间:图书室、资料室、档案室和存放文物的房间,其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2.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的放宽要求

  (1)当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他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其他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不受限制。

  (2)除100米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层建筑中大于800个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顶层餐厅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他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在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3)纸面石膏板(B1级)。考虑到目前纸面石膏板的大量采用和没有更好的替代产品的实际情况,将安装在钢龙骨上的纸面石膏板做为A级材料使用。

  (4)胶合板(B2级)。当其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作为B1材料使用。

  三、装修施工中常遇到的消防设施及应注意的问题

  1.室内消火栓:在装修施工中不得改变消火栓的位置、栓口的方向,不得只顾装修效果而取消其标志和妨碍箱门的开启。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系统平时也充满具有一定压力的水,施工中要注意保护,防止喷头破裂喷水。装修造型的突出物不应影响喷头的洒水面,水流指示器、压力表的位置应留有检查口。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中常见到的是该系统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扭,火灾事故广播等。这些设施的位置是按规范经计算确定的,施工中不得改变其位置。

  4.防火涂料的施涂问题。不同的防火涂料有不同的涂刷方法和标准,要根据规范和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进行施工,达到防火处理的目的和效果。

  5.装修中的电气消防安全问题。电气方面的火灾隐患已成为重要的引火源。因此,装修工程的电气设计和施工应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认真执行其它电气施工标准,使装修工程不遗留火灾隐患。

  总之,室内装修不仅是建筑的美化工程也是重要的消防安全工程,妥善处理好装修效果与消防安全的关系,才能达到美化和安全的双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