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断面尺寸、开挖工艺、围岩暴露时间等因素进行支护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2 施工人员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施工区的围岩稳定情况,需要时应进行安全处理。
3 作业人员应根据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及时进行支护。
4 开挖期间和每茬炮后,都应对支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5 对不良地质地段的临时支护,应结合永久支护进行,即在不拆除或部分拆除临时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永久性支护。
6 施工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7 锚喷支护
7.1施工前,应通过现场试验或类比法,确定合理的锚喷支护参数。
7.2锚喷作业的机械设备,应布置在围岩稳定或已经支护的安全地段。
7.3喷射机、注浆器等设备,应在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并在洞外进行密封性能和耐压试验,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7.4喷射作业面,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降低粉尘浓度,采用湿喷混凝土。有条件时,可设置防尘水幕。
7.5岩石渗水较强的地段,喷射混凝土之前应排出渗水。喷后钻排水孔,防止喷层脱落伤人。
7.6凡锚杆孔的直径大于设计规定的数值时,不得安装锚杆。
7.7锚喷工作结束后,应指定专人检查锚喷质量,若喷层有脱落、变形、厚度不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7.8砂浆锚杆灌注浆液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检查注浆罐、输料管、注浆管是否完好。
2、注浆罐有效容积应不小于0.02m3,其耐压力不应小于0.8Mpa(8kg/cm2),使用前应进行耐压试验。
3、作业开始(或中途停止时间超过30min)时,应用水或0.5~0.6水灰比的纯水泥浆润滑注浆罐及管路。
4、注浆工作风压应逐渐升高。
5、输料管应连接紧密,不得有回折。
6注浆罐与注浆管的操作人员应相互配合,连续进行注浆作业,罐内储料应保持在罐体容积的三分之一左右。
7.9喷射机、注浆器、水箱、油泵等设备,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破损或失灵时,应立即更换。
7.10施工期间应经常检查输料管、出料弯头、注浆管以及各种管路的连接部位,如发现磨薄、击穿或连接不牢等现象,应立即处理。
7.11带式上料机及其他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应设置保护罩。
7.12施工过程中处理机械故障时,应停机、断电、停风。在开机送风、送电之前应预先通知有关的作业人员。
7.13喷头和注浆管前方站人;喷射作业的堵管处理,应尽量采用敲击法疏通,若采用高压风疏通时,风压不得大于0.4Mpa(4kg/cm2),并将输料管放直,握紧喷头,喷头不得正对有人的方向。
7.14当喷头(或注浆管)操作手与喷射机(或注浆器)操作人员不能直接联系时,应有可靠的联系手段。
7.15预应力锚索和锚杆的张拉设备应安装牢固,操作方法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正对锚杆或锚索孔的方向不得站人。
7.16超过3米高度作业台架安装,应牢固可靠,并设置栏杆;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7.17竖井中的锚喷支护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溜筒运送喷混凝土的干混合料时,井口溜筒喇叭口周围应封闭严密。
2、喷射机置于地面时,竖井内输料钢管宜用法兰联结,悬吊应垂直固定。
3、采取措施防止机具、配件和锚杆等物件掉落伤人。
7.18喷射机应密封良好,从喷射机排出的废气应进行妥善处理。
7.18适当减少锚喷操作人员连续作业时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8 构架支护
8.1构架支撑包括钢支撑、钢筋混凝土支撑及混合支撑,其架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严格检查支撑材料质量。
2、支撑立柱应放在平整岩石面上,应挖柱窝。
3、支撑和围岩之间,应用木板、楔块或小型混凝土预制块塞紧。
4、危险地段,支撑应跟进开挖作业面;必要时,可采取超前固结的施工方法。
5、预计难以拆除的支撑应采用钢支撑。
6、支撑拆除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2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杆件破裂、倾斜、扭曲、变形及其它异常征兆时,应仔细分析原因,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