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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口”防护措施

2009-07-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四口”是指建筑施工中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电梯井口,它是工人施工作业中经常接触的区域,也是容易发生事故的要害部位,因此做好“四口”的安全防护工作是保证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现场采取的“四口”安全防护措施:

  一、楼梯口、电梯井口的安全防护

  1、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等设施。

  2、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平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3、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防护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设计、整齐美观,周转使用。

  二、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

  2、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上的临时做法,防止由于不严密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隐患。

  3、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三、通道口的安全防护

  1、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在施工人员流动密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

  2、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出入口处防护棚的长度应视建筑物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建筑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2m;

  h=5~15m时,坠落半径R为3m;

  h=15~30m时,坠落半径R为4m;

  h>30m时,坠落半径R为5m以上;

  3、当使用竹笆等强度较低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以使落物达到缓冲的目的。

  4、防护棚上部严禁堆放材料,若因场地狭小,防护棚兼作物料堆放架时,必须经计算确定,按设计图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