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一旦出现渗水或漏水,应根据水量大小,采用坑底设沟排水、引流修补、密实混凝土封堵、压密注浆、高压喷射注浆等方法及时处理。
2.水泥土墙等重力式支护结构如果位移超过设计估计值应予以高度重视,做好位移监测,掌握发展趋势。如位移持续发展,超过设计值较多,则应采用水泥土墙背后卸载,加快垫层施工及垫层厚度和加设支撑等方法及时处理。
3.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位移时,应采取加设支撑或锚杆、支护墙背卸土等方法及时处理。悬臂式支护结构发生深层滑动应及时浇筑垫层,必要时也可加厚垫层,以形成下部水平支撑。
4.支撑式支护结构如发生墙背土体沉陷,应采取增设坑内降水设备降低地下水、进行坑底加固、垫层随挖随浇、加厚垫层或采用配筋垫层、设置坑底支撑等方法及时处理。
5.对轻微的流沙现象,在基坑开挖后可采用加快垫层浇筑或加厚垫层的方法“压注”流沙。对较严重的流沙,应增加坑内降水措施。
6.如发生管涌,可在支护墙前再打设一排钢板桩,在钢板桩与支护墙间进行注浆。
7.对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采用跟踪注浆的方法。对沉降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果基础是钢筋混凝土的,则可考虑静力锚杆压桩的方法。
8.对基坑周围管线保护的应急措施一般包括打设封闭桩或开挖隔离沟、管线架空两种方法。
上一篇:机械拆除作业安全控制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