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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及技术要求

2010-10-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生产施工的基本保障,必须全力实行。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将贯穿施工全过程。

  1.外用脚手架、模板支架支搭前有经过审核的设计方案,支搭过程中有检查,支搭完应有验收和交接手续,并存档。

  2.进入现场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剔凿操作时戴防护眼镜,特种作业人员佩戴相应劳动保护用品。

  3.封闭孔洞,外侧挂网,楼梯口加护身栏,电梯口封闭,出入口加护头棚。

  4.施工用电实行三级用电,两级漏电保护。线路架空或埋地,埋地的线路加套管保护,进入楼内的电缆亦加套管保护。楼内每层设分配闸箱,闸箱编号上锁,“一机、一闸、一漏”,由电工管理,动力、照明分线供电,施工照明采用低压电。

  5.基坑槽边设1.2m高钢管护栏,人员上下基坑设专用人行梯道。

  6.主体施工期间楼梯设临时钢管栏杆,小于1m楼板孔洞用ф10的钢筋焊制篦子盖好,大于1m的楼板孔洞设高1.2m围栏,各楼层外墙未砌筑前设1.2m高护栏与框架柱固定好。

  7.装修用吊篮设防坠落装置。塔吊要有超高、变幅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

  8.手持电动机具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9.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消防领导小组,设专职和兼职安全消防人员形成保证体系,对整个工地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消防大检查,消除隐患事故。

  10.开工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规定,将安全生产、消防、卫生规定和现场施工平面布置图、卫生区责任图和临时用电定点图在工地大门旁用展板公布。

  1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试,取得合格证。各项工程开工前,做好安全交底,未进行安全交底前一律不准施工。对新进场的工人和新分配来的人员,组织学习公司颁发的《安全手册》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后才能参加施工。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带符合安全规定发劳动保护用品。

  12.整个工程由项目工程部配合按照规范要求,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防火措施。

  13.塔吊的安全装置(四定位、两保险)齐全有效,不能带病运转,塔吊操作人员须经常检查塔吊螺栓部位并认真执行保修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14.建筑物四周,跑梯四周和楼层内较大的孔洞,挂设安全网和护栏设施,楼层内小孔洞用跳板加枋钉好盖严,安全网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设置,严禁酒后施工作业。

  15.建筑物外脚手架搭设符合架工操作规程,工作面上满铺架板,严禁有探头板出现,上人斜道坡度不大于1:3,宽度不小于1m,斜道上钉间距300mm的防滑木条。搭设脚手架所用架料符合安全规定,超出使用规定的架料严禁使用。

  16.电焊机坚持“三不烧、一回检、一申请”制度,电焊机应单独开关,焊接处不能有易燃物,操作时设专人看火,现场内不准使用明火,必须使用时,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批准并设保护措施。

  17.各种电动机械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非操作人员严禁擅自动用电动设备。

  18.单层出入口醒目处,设置安全生产的明显标志,建立安全责任区。各单位工程楼梯入口醒目处,设置消防箱,配备各种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