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索取气象、水文资料、地下设备(如天然气、电缆等)图纸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等。
2、土方工程施工极易发生塌方事故,工人埋在土方下面最难抢救,因此必须重视土方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施工前应根据调查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参照有关安全法规、条例规范,标准,认真编制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编制有具体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上报审批。
3、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对现场内地下、地上各种管道电缆及建(构)筑物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现场障碍物拆迁应有上级的准许,机械挖土、推土、夯实必须按操作规章作业,基坑、边坡支撑牢固可靠,应符合安全施工要求,应按照排水、防洪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作业平台通道应有警戒标志,土石方爆破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示、爆破证明、证件,由专业人员管理炸药。夜间需要施工时,应有照明设施及防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
4、对安全技术交底,土石方工程施工经上级领导审批后,在开工前应向施工、工长、参加土方施工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还要交待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条款,挖土程序及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5、对机械操作人员的要求,能否保证土方工程机械化施工安全,除机械车辆完好外,关键是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因此施工前必须对各种机械、车辆操作人员进行机械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杜绝任何违章行为。
6、机械开挖作业应注意事项,各种机械作业必须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要求,从上到下分层施工,不得超挖或掏空挖掘。如发现土质与原设计边坡不等或有明显“坍塌”“滑坡”迹象时,应暂停开挖,报告上级部门处理,机械挖土方过程中,应作好现场的排水系统,及时排除积水,开挖低于地下水位时,地下水位应经常保持低于开挖底面的0.5m以上。
7、爆破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加工引爆雷管,应在专用的房间内进行或在不受阳光直晒的干燥地点进行;爆破人员一次点燃5炮以下,导火索长度必须能使点炮人员点燃最后一根导火索后隐蔽至安全地点,导火索长度不得短于1.2m,当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5炮以上时,或几个人同时点炮时,应采用信号导火索或信号雷管来控制时间,起爆中,应设专人计响炮数,如计算数与点火数相符时,在最后一炮响后,5分钟方可进入爆破点,如不相符或有怀疑时,应至少等待20分钟方可进入爆点作业,点炮前应用警笛或广播,并由专人负责使现场的人员隐蔽、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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