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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011-04-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控制,规范各级干部的管理行为和广大职工的作业行为,达到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有序可控;消灭重大职工死亡、伤事故,使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本项目管段内两个隧道的安全施工,特制定此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项目经理领导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管理人员及生产人员不准上岗。

  二、制度保证措施

  ①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必须有明确的安全责任、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

  ②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作好登记。变换工种、工序前应接受所从事

  的工序的安全教育。

  ③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爆破员、电焊工等),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③必须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查出的事故隐患

  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如期按要求完成。

  ④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危险作业、高空作业人员按规定

  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用具。

  三、技术保证措施

  ①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搞好“三通一平”大型构件、材料堆放合理有序,现场有醒目的标语,宣传栏、安全措施、安全标志。

  2、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作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上岗。

  3、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硬底易滑鞋。在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2米以上处所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4、施工现场的坑、沟、洞、井等危险处应设防护,也间有红色警示灯.

  5、脚手架的材质,立杆基础、杆柜、扫地杆、杆的连接、外侧防护、脚手

  板铺设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拆除脚手架由上而下地逐步拆除,严禁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拆下的材料严禁投仍。

  ②工序施工安全措施

  1、隧道施工应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并结合地形、地质等实际情况,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并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合理安排施工。

  2、隧道施工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应将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及有关安全事宜及措施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班记录本上,工地值班负责人(领工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每班开工前未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不得施工。

  3、施工中应对围岩加强检查与量测。对不良地质段隧道施工,应采取弱爆破、短开挖、强支护、早衬砌、先护顶等小循环的施工方法。隧道施工要充分利用监测手段预测预报围岩位移与支护结构受力状况,量测要为生产安全服务。

  4、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上报。

  5、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法

  听从指挥。

  6、未刷好洞口仰坡或未做好洞顶防护和排水设施的洞门,不得开挖进洞。

  7、隧道掌子面钻眼

  (1)钻眼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两帮是否牢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处理。

  (2)台车和凿岩机进行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

  (3)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4)不在工作面拆卸修理凿岩设备。

  8、爆破作业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持证上岗,统一指挥。

  (2)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警戒区外,并设置安全警戒,其安全警戒的距离应遵守有关规定。

  a独头坑道内不小于100m;

  b相邻的上下导坑不小于200m;

  c洞内爆破不得使用TNT(三硝基甲苯)、苦味酸、黑色火药等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15min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d如发现瞎炮,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e严禁在炸药加工房以外地点进行炸药加工工作,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f每日放炮时间及次数,应根据施工条件有明确规定,装药后到点炮时间不应过久。

  9、支护

  (1)隧道各部开挖后要立即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各部支护进行定期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责成专人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异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

  (3)当喷射砼尚未达到一定强度即趋失稳的围岩,或喷锚后变形量超过设计容许值以及发生突变的围岩,宜用钢架支撑进行支护。

  (4)安装钢架支撑,应遵守起重和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则,宜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

  (5)对开挖后自稳程度很差的围岩,应采用超前锚杆和挂网喷射砼的办法进行临时支护。(6)应把喷层的异常裂缝作为主要安全检查内容之一,经常进行观察与检查,并作为施工危险信号引起警惕。

  (7)喷砼及注浆作业,要按规定带好防护用品。

  10、装碴与运输

  (1)装碴前及装碴过程中,应检查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后装碴。

  (2)我部拟用装载机装碴,施工过程中,机械回旋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防止与人挤碰。

  11、二次衬砌

  (1)衬砌工作台上应搭设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设防滑条,梯子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钉子露头和突出尖角。

  (2)工作台、跳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负荷,并应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底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3)吊装拱架、模型板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

  (4)在隧道内作业地段倾卸衬砌材料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5)在2m以上高处工作时,应符合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

  (6)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应停机并切断风源与电源。

  (7)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2、防尘

  (1)隧道施工必须采用综合防尘措施,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

  (2)隧道施工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必须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a放炮前后必须进行喷雾与洒水,

  b出碴前应用水淋透碴堆和喷湿岩壁;

  13、供电与电气设备

  (1)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在安装前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经验收确认状况良好后才可运行。

  (2)隧道施工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大于36V。所有电力设备设专人检查维护,并设警示标志。

  (3)在操作洞内电气设备时,要符合以下规定:

  a非专职电气操作人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b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胶鞋并站在绝缘板上。

  c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位,要有良好的绝缘,使用前应进行绝缘检查。

  d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检查。

  (4)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每班均由专职电工检查。

  (5)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6)洞内照明的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凡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库房或洞室,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或间接式照明。

  14、紧急预案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突发事件,因此必需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预案以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对每一种可能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现场负责人可越级上报,并立即临场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