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离不开土石方开挖作业,在土石方开挖作业中总是存在着坍塌事故的可能。开挖作业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长期存在的“ 老事故”,除了土石方开挖作业造成的坍塌倒塌事故外,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还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坍塌倒塌事故。近些年来,建筑主体向深基础、高楼层迅速发展,楼房的地基开挖越挖越深,楼层越建越高,建筑施工中坍塌事故比例也不断增加; 随着建筑工程的复杂,其他原因造成的坍塌倒塌事故也在不断增多,已成为建筑施工中的多发性伤害事故。
造成建筑施工中的坍塌倒塌事故的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
开挖基坑、基槽时,边坡坡度过陡,且不加临时支撑; 现浇混凝土梁板支撑体系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模板或支撑构件的强度、刚度不足,模板支撑体系整体失稳; 楼板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施工规范的规定,提前拆模; 新浇混凝土楼、屋盖上堆物过多,严重超载;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或拆除,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整体倒塌等。
预防建筑施工过程中坍塌倒塌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
1. 在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详细分析与核查各项技术资料(如实测地形图、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原有地下管道、电缆和地下构筑物资料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图等) ,进行现场调查并根据现有施工条件,制定合理的土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如需边坡支护则应根据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2. 挖土深度超过1. 5 m 时,应根据土质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开挖深度超过2 m 时,必须在基坑( 槽) 边沿设立两道防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
3. 开挖的基坑(槽) 应与临近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临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4. 挖基坑时,施工人员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机械挖土时,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 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5. 挖土时,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或有土粒连续滚落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6. 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7. 必须在雨季进行基坑施工时,应在距基坑边一定距离(如1 m) 处挖排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四周设置集水坑和引水沟,并将积水及时排出。当基坑开挖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适当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8. 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 cm 厚的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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