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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爆破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2014-08-07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工程现场100m范围内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可能影响的构筑物或其它结构状态,记录资料应包括文字和图片资料,现场可作观测标志。

  (2)必要时可进行地表震动观测,以优化爆破设计。

  (3)爆堆检查时间: 爆堆检查时间应在爆后30min且炮烟排出后,由熟练爆破员进行检查。

  (4)盲炮处理:由于采用炸药均为乳化炸药,因此发生盲炮后,必须由专职爆破员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

  ① 能够重新引爆的,加大警戒范围,重新加入起爆体引爆;

  ②不能重新引爆的炮孔,采用高压风吹出堵塞炮渣,取出起爆雷管,并将炸药取出;

  ③严禁采用木棍硬捣起爆药卷。

  (5) 严禁利用残眼穿孔,以免钻爆残眼中残留炸药。

  (6) 爆破警戒:装药警戒范围由爆破负责人确定,装药时应在警戒边界设置明显标志并派出岗哨;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应按指令到达指定地点并坚守工作岗位。

  (7) 信号:预警信号:该信号发出后爆破警戒范围内开始清场工作;起爆信号:起爆信号应在确认人员、设备等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发出后,准许负责起爆的人员起爆;解除信号: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爆破警戒信号。在此之前,岗哨不得撤离,不允许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各类信号均应使爆破警戒区域及附近人员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

  (8)火工品管理必须有火工品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现场火工品使用由爆破员使用,安全员现场监督。爆破完成后,剩余火工品必须全部退库,做到帐账相符,账物相符。

  (9)洞外路基需爆破施工时,起爆前30分钟在两侧300m外设立警戒线,禁止行人进入爆破作业区,爆破完成至少15分钟进爆区检查并确认无瞎炮的情况下再全解除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