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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作业中的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

2014-09-30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1.1 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1.2 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1.3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1.4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1.5 氮氧化物(换算成M氧化碳)浓度应在50mg/m3以下;

  1.6 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0mg/m3;

  1.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

  1.8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

  1.9 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C;

  1.10 隧道内的噪声不得超过90dB。

  2 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及防尘要求

  2.1 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2.2 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2.3 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转运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负软管行走或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2.4 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2.5 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吹入式的出风口,宜入置喷雾器。

  2.6 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和过滤设施。

  3 有关照明的规定和要求

  3.1 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道施工应使用独立的供电线路,在设有斜井、竖井的隧道中应有两路电源供电,当一路电源停电时,另一路电源应保证全部负荷的供电。

  照明灯的高度、功率、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可参照下页表。

 

编号 工作面名称 灯头间距(m) 悬挂高度(m) 灯泡功率(W)
1 隧道断面在30m2以下 8 4 60
2 隧道断面在70m2以下 6 4-6 60
3 隧道断面在10m2以下 6 2 60
4 隧道断面在15m2以下 4 2-3 60
5 正洞附近工作面 2-3 4-5 60
6 井下车场 2-3 3-5 60
7 竖井内 3   60
8 运输巷内 6-10 4-6 40-60
9 水平导坑工作面 每平方米工作面15W
10 垂直和斜坑道工作面 每平方米工作面25W
11 洞内装场地 每平方米工作面15W

  3.2 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或其他铁杆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熔断器。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3.3 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应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2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查检修管理。检修电器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4 有关排水的规定和要求

  4.1 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4.2 抽水机械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4.3 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5 有关防火的规定和要求

  5.1 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5.2 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或取暖。

  5.3 洞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