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业务合作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伤害的预防

2010-08-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一、事故案例

  【事故一】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二日九时五十七分,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一期工程五号油罐,因雷击爆炸起火,青岛公安消防支队接警后,迅速派出26辆消防车,257名官兵赶到火场奋力灭火。战斗中,由于五号油罐原油大火猛烈喷溅,导致四号油罐突然爆炸,继而引起一、二、三号原油罐和四个储油量四十吨的成品油罐相继爆炸,近四万吨原油燃烧,形成面积达一平方公里的恶性火灾,致使青岛公安消防支队13名官兵和青港公安消防队1人,油库消防队1人及4名油库职工壮烈牺牲;81名消防官兵和12名油库职工受伤,8辆消防战斗车、1辆指挥车以及其它单位3辆消防车和2辆吉普车被烧毁。火灾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山东省、青岛市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挥下,青岛公安消防支队官兵英勇顽强,前赴后继,与全省消防部队和各路灭火大军并肩作战,连续奋战五昼夜104个小时,终于将这起罕见的大火彻底扑灭,保住了二期油区和港务局油区,使整个黄岛、胶州湾水域转危为安,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领导及青岛人民群众所期待的重大胜利。

  【事故二】1998年3月5日下午4时左右,陕西省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理站贮气罐区一座400立方米球型贮气罐底部阀门爆裂,导致液化石油气大量泄露,液化石油气站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载体堵漏过程中,由于处置不当,下午6时左右突然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1人死亡(其中消防官兵7人),31受伤(其中9人重伤,在抢救过程中又有3人死亡),罐区内2座400立方米球罐爆炸烧毁,4座100立方米卧罐报废,7台液化石油气槽车烧毁。

  大量的事实和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单位、个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其特性和必须的防火灭火知识。

  二、什么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所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 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 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是指由人类通过化学方法生产或制造、在工业生产或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具有污染环境、可以造成人体健康或财产损害、动植物危害的化学物质的总称。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

  三、案例分析

  案例:南昌市昌北中亮锻造厂,八年来在没有取得环保证照的情况下大肆生产,使得华东交大师生饱受煤烟和噪音污染之苦。南昌市环境保护监理所曾对该厂进行调查,责令停业整改。但日前,华东交大师生又向本报反映,该厂停产几天后又恢复了生产。

  解读:《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首次对校园安全做了禁止性规定,使得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条例》第26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单位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劳动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禁止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学校、幼儿园的房屋、场地,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禁止将教学场地作为机动车停车常禁止生产经营单位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居民区、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内。

  如发现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劳动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使用学校、幼儿园的房屋、场地,从事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大多数化学品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点,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因意外或人为破坏等原因发生泄漏、火灾爆炸,极易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的事故。制订完备的应急预案,了解化学品基本知识,掌握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程序,可有效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本讲主要探讨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时现场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隔离、疏散

  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扩散的情况或火焰热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建立警戒区域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1)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

  (2)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3)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紧急疏散

  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1)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2)应向侧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3)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

  注意: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每个车间应至少有两个畅通无阻的紧急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二、防护

  根据事故物质的毒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并根据防护等级按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

  三、询情和侦检

  询问遇险人员情况,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消防设施、工艺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四、现场急救

  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

  1.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

  做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

  2.现场处理

  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时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3.使用特效药物治疗,对症治疗,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注意:急救之前,救援人员应确信受伤者所在环境是安全的。另外,口对口的人工呼吸及冲洗污染的皮肤或眼睛时,要避免进一步受伤。

  五、泄漏处理

  危险化学品泄漏后,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造成伤害,如遇可燃物质,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因此,对泄漏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泄漏源控制

  可能时,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

  在厂调度室的指令下,通过关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走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方法进行泄漏源控制。

  容器发生泄漏后,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在的压力、泄漏物质的特性。堵漏方法,见表3。

  2.泄漏物处理

  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泄漏物处置主要有4种方法:

  (1)围堤堵截。如果化学品为液体,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难以收集处理。为此,需要筑堤堵截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

  (2)稀释与覆盖。为减少大气污染,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因此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3)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4)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3.泄漏处理注意事项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注意:化学品泄漏时,除受过特别训练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试图清除泄漏物。

  六、火灾控制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因此,扑救化学危险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非常危险的工作。从事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人员和消防救护人员平时应熟悉和掌握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措施,并定期进行防火演习,加强紧急事态时的应变能力。

  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都应清楚地知道他们的作用和职责,掌握有关消防设施、人员的疏散程序和危险化学品灭火的特殊要求等内容。

  1.灭火对策

  (1)扑救初期火灾。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2)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必要时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3)火灾扑救。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预防次生灾害扩大。当火势被控制以后,仍然要派人监护,清理现场,消灭余火。

  2.几种特殊化学品的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1)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

  (2)对于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3)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灭火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

  (5)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6)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2,4-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等是易升华的易燃固体,受热放出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尤其在室内,易发生爆燃,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消除周围一切火源。

  注意:发生化学品火灾时,灭火人员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其他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

  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如危险化学品泄漏,应在报警的同时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等等。

  化学品事故的特点是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一旦发生化学品事故,往往会引起人们的慌乱,若处理不当,会引起二次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