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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内动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011-06-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一、工程概况

  南三油库6座15万立储罐配套场区管网,工艺管线5.5km,伴热管线11.4km 

  二、施工准备

  1、工具准备

序号

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汽车吊(25t

2

 

2

氧-乙炔切割工具

5

 

3

干粉灭火器

30

 

4

可燃气体报警仪

1

 

5

电焊机

3

 

6

毛毡

kg

20

 

  2、施工现场附近贮备足够的灭火器和消防工具,并设专人管理。

  3、现场逃生和抢险路线必须保证畅通。

  4、油、水泵房在动火时,要将所有窗户、门打开,保证室内通风良好,保证在安全许可范围内方可动火。

  5、动火前应由生产单位负责将动火部位管线停运、排空、吹扫,并将动火部位标明,交给施工单位。生产单位应将动火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走,保证动火处周围20米内无易燃易爆品。

  6、管线吹扫完,关闭动火部位的进出口,如控制阀门不严,加盲板。

  7、动火施工必须申请动火报告后方可动火。

  三、施工措施及方法

  (一)站内拆除

  由于本工程需拆除烟囱、加药泵、收油泵、烧火间及部分管道等,并分别在原位置新建烟囱、加药泵、收油泵、烧火间及部分管道等,因此需拆除部分的工艺管线。在施工前,应保证由生产单位将以上所有管线排空,防止污染环境、影响生产。动火前,保证需拆除管线已与其他管线切断后方可施工。

  (二)站内改造

  1、施工前应核对图纸,与生产单位共同确定更换、拆除施工内容,以防施工部位错误妨碍正常生产活动。

  2、拆除管材、设备妥善保管,统一上交储运分公司资产库。

  3、严禁对不明管线割焊。

  4、施工时要文明施工,保持厂容整洁,不影响生产单位正常活动。

  5、施工作业人员禁止随意启动机泵或开关阀门,禁止未经请示乱动站内任何设备。

  6、油及污水管线施工前,由生产单位对动火部位管线进行吹扫,待吹扫完成后,切断与其他管线的连接,并加盲板盲死,由施工人员采用氧气-乙炔焰切割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对于无法清除干净油污的管线采用钢锯锯开。

  四、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班前不准饮酒,工作时不允许打闹嬉戏。

  3、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4、患有不适和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五级以上大风不得登高作业。

  5、严禁在站内吸烟,严禁携带火机、火柴进入生产区。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存放和使用要距明火10m以上。

  7、一切用电机械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接地,并保证一机一闸,临时电线若铺放在地面或埋入地下时,应用橡胶护套电缆,在过路处应加钢套管保护。

  8、吊装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吊装索具必须保证使用安全系数。

  9、施工作业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厂房乱窜,禁止随意起动机泵或开启阀门。

  10、设备安装时要熟悉设备性能,设备吊装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口令清晰准确。

  11、吊装时正确掌握吊件重量,起重机不得超载作业。

  12、大型设备吊装前应试吊,检查多处受力情况和机具,无问题时再正式吊装。

  13、吊装现场应有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14、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天禁止大型设备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