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容适用于产业企业内部的煤气站,自然气和煤气储配站。
1)危险点概述
煤气站是制取煤气的场所。煤气属于有毒和易燃、易爆气体,易导致中毒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
2)安全技术治理要求
(1)煤气站及煤气发生炉:
①煤气站房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②煤气生产设备应采用专业厂家生产的产品,安全可靠、技术资料齐全。
③煤气发生炉的看火孔盖应严密,看火孔及加煤装置应气密完好。
④带有水套的煤气发生炉用水水质应满足规定要求。
⑤煤气发生炉空气进口管道上必须设控制阀和逆止阀,且灵活可靠;管道末端应设防爆阀和放散阀。
⑥煤气发生炉各级水封(最大放散阀、双联竖管、炉底等水封)均应保持有效水位高度,且溢流正常。
⑦煤气净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净化状态,电除尘器进口、出口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
⑧水煤气、半水煤气的含氧量达到1%时必须停炉。
⑨蒸汽汇集器的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⑩蒸汽汇集器宜设置自动给水装置。
(2)仪表信号及安全装置:
①各种仪表、信号、连锁装置应完好有效。
②发生炉出口处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排送机与鼓风机应联锁。
(3)电气:
①煤气排送机间、煤斗间的电器应满足防爆要求。
②鼓风机与排风机安装在同一房间内时,电器均应满足防爆要求。
③煤气站应具有两路电源供电。两路电源供电有困难时,应采取防止停电的安全措施,并设置事故照明。
(4)煤气站的生产、输送系统均应按规定设置放散管,且放散管至少应高出厂房顶4m以上,并具备防雨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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