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含义
有限空间指仅有1个~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m封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也就是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存在缺氧窒息、气体中毒、爆炸等危险,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有限空间分类
有限空间可分为三个类别:
(1)密闭、半封闭设备:如贮罐、车载槽罐、压力容器、管道、锅炉、船舱、烟道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工程、暗沟、涵洞、地坑、涵洞、隧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垃圾站、发酵池、粮仓等。
3.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2)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作业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施救。
(3)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4)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5)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有限空间作业中主要存在的危害为中毒危害(硫化氢、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缺氧危害(二氧化碳、惰性气体、氨气等)、燃爆危害以及其他危害(坠落、溺水、物体打击、电击)等。
4.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2)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3)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不断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申请备案。
(4)企业应当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同时,要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当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当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5)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6)企业应进行作业前检测,制定安全对策措施。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7)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
(1)检测安全技术
1)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施工企业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2)检测人员应佩戴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器,符合《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T16556-2007)、《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要求》(GB6220-2009)等规定要求,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缺氧条件下,应当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有可燃气体或可燃性粉尘存在的作业现场,所有的检测仪器,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爆型产品。
3)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并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4)根据检测结果,依据《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等法规标准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预防、消除和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当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应当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重新检测。
(2)作业安全技术
1)作业许可证办理:
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作业安全管理。应给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颁发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须由安全生产负责人签发。
颁发作业许可证,应具备下列条件:
a)有经培训合格的作业负责人员、监护人员、检测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
b)有经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
c)有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的专用防护用具及电气照明设备
2)作业审批:
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应审查下列内容:
a)有限空间的作业程序、作业位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和作业的安全对策(包括有限空间可能逃生的路线及采取的相应措施);
b)有限空间场所警戒区域的划定及警戒标志设置;
c)有限空间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设备、管路、电气线路、地沟等分布);
d)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救护措施;
e)通风布置、电气照明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
f)对有限空间使用的涂料及相关材料,施工单位必须确认易燃、易爆等级并具有相关的安全使用资料。
3)作业记录:
进人有限空间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均应逐个清点,并记录时间,完成作业后,经查明无遗留物、无火种后,方可撤离和封孔。建立每班的作业记录制度,并应备档。
4)作业监护:
a)作业监护人员必须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许可证和携带的防护用具并应做好作业监护记录;
b)作业监护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坚守岗位,严密监护;
c)发现作业人员有反常情况或违章操作,作业监护人员应立即纠正,并使其撤离有限空间;
d)作业监护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在监护范围内遇有紧急情况,作业人员发出呼救信号时,作业监护人员应立即发出营救信号,设法营救;
e)应标明作业警戒区。
5)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6)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7)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12V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8)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0)当发现缺氧或检测仪器出现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危险作业,作业点人员应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11)如果作业场所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
12)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企业应在有限空间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9)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绳缆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紧急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13)当作业人员在特殊场所(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时,如果供作业人员出入的门或盖不能很容易打开且无通讯、报警装置时,严禁关闭门或盖。
14)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15)当作业人员在密闭设备内作业时,一般打开出入口的门或盖,如果设备与正在抽气或已经处于负压的管路相通时,严禁关闭出入口的门或盖。
16)在地下进行压气作业时,应防止缺氧空气泄至作业场所,如与作业场所相通的设施中存在缺氧空气,应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气进入作业场所。
17)存在下述任一情况者,应禁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a)未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b)与安全审批内容不符的作业。
c)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4)超时作业。
d)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18)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a)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b)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c)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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