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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组织球赛,职工因赛受伤是否算工伤?

2008-01-21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编辑同志:

  我厂是一家大型国企,企业文化活动多年来一直搞得很好。今年5月,在厂里两年一次的职工足球赛中,一名职工在比赛过程中受伤,左腿股骨骨折。经医院几个月的治疗,现已康复出院。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李  宁

  李宁同志:

  你所反映的情况不是个别的,过去有,现在有,今后还会有。本刊也曾多次接受过类似的咨询。需要注意的是,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范围界定得十分清楚,你厂这位职工的情况既不符合典型工伤的7种情形,也不符合视同工伤的3种情形。但是,篮球赛是厂里举办的,属于企业行为。过去全总曾对这种情况有过规定,即厂里举办体育活动,职工因参加而受伤,应享受工伤待遇。现在这项规定尚未明确废止,因此,我们认为这名职工受伤应算工伤。但最终能否被认定,需由社会保险机构决定。

达 一